“第一主编9000元、第二主编8000元、第三主编7000元……”有媒体近日暗访发现,从内容代写、主编挂名、出版入库到代购代销,围绕图书“挂名主编”已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
顾名思义,“主编”应该是主持著作编写的人,既要动脑筋出思路,还要亲自动手撰写书中某些章节内容、统编全书,有时还需要亲自联系相关名家、组织编写班子。报道中所说有的大学教材主编、副主编不用参与教材编写的任何工作,只需要花点钱,就能买个当当,显然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从学术层面说,“挂名主编”属于一种学术造假、学术腐败行为。从法律角度说,“挂名主编”的生意,实质上是转让署名权,并不合《著作权法》。
大学教材“挂名主编”形成利益链,出版社、中介公司是直接制造者。出版社任由中介公司贩卖大学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等职位,他们可以从中获利。如同过去一些出版社找名人当图书“挂名主编”,以增加图书销量,都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进一步看,大学教材主编、副主编公开叫卖的生意火爆,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当前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机制不科学造成的。按照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机制和评审规定,以及一些高层次人才计划评选的要求,学术方面的成就是一个重要指标,很多高校把获奖科研、学术论文、出版书籍教材等作为硬标准。当一些老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不够时,花钱挂名一本或几本大学教材的“主编”,就成为一个“捷径”。
可见,斩断“挂名主编”利益链,一是要规范出版社行为,尤其是要规范大学教材出版行为。应以立法立规等形式,明确禁止出版社将大学教材的出版、组稿工作交给中介公司,严禁并严惩贩卖主编、副主编等非法或学术不端行为;再就是应进一步改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弱化教材著作出版方面的要求。(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