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时,既能践行低碳出行的绿色生活方式,又没有损耗太多出行便利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套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使用,在我国越来越得到重视。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倡导、践行绿色出行,值得点赞。
近年来,我国的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底已接近两亿辆。随之产生的机动车污染,也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要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必须引导人们绿色、低碳出行。
而要倡导绿色出行、改变出行结构,推广和使用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新能源汽车,就是重要途径之一。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不限行不限购……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措施,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得到较快发展。据媒体报道,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达50.7万辆,连续两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
尽管具有不少优势,但和燃油汽车相比,在吸引消费者层面,新能源汽车还需作出更多努力。目前来看,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基本能达到“买得实惠”,但如何实现“用得方便”,还有不少问题要解决。比如,“不敢跑长途,甚至不敢开出城”“明明到处都有电,就是没地儿给车充电”,这些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最大续航里程不足、充电不方便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
因此,除了在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上下功夫,新能源汽车要得到更好发展,关键还在于相关的配套措施要跟上、已出台的措施要落实好,比如电价方面的相关鼓励措施、充电基础设施便利化等。解决了这些问题,让消费者在使用新能源汽车时,具有更多的选择动力和使用便利,就能达到既能践行低碳出行的绿色生活方式,自身的出行便利又没有太多损耗的双赢局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绿色、低碳出行,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就实现在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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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清洁能源优势
云南发力新能源汽车
本报昆明12月12日电 (记者杨文明)云南将依托清洁能源和区位资源优势,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云南规划到2020年建成集中式换充电站35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6.3万个以上,到2025年建成集中式换充电站7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30万个以上,基本覆盖全省县级城市、国道和省道、主要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云南省以清洁水电为主的电力目录电价远低于其他地区,电价优势将逐步显现,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提供充沛而廉价的清洁能源。据了解,2016年云南省发电量为2469.5亿千瓦时,其中93%为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