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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民工“月薪制” 需多方发力

http://www.newdu.com 2017/12/25 西安晚报 杨玉龙 参加讨论

  一条“2019年底前实现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全覆盖”的消息在沈阳建筑行业引起强烈反响。12月9日~11日,记者连续走访沈阳14家建筑企业发现,这件原本旨在为了防治欠薪的好事,却叫好不叫座。因担心资金周转压力大、农民工流动性增强……受访的14家企业中有10家建筑企业对推进“月薪制”没有积极性。(12月21日 《工人日报》)

  今年7月人社部印发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提出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其中,关于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引人关注。如果真能实现“月薪制”,不仅能够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而且也有利于规范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更能够助推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

  据了解,目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分为按月支付、季度支付、年底结清全部工资三种。大部分企业实行后两种。也正是由于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款不到位,施工单位没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年底欠薪频发。“月薪制”作为纾解“欠薪”的有效手段,需要多方合力推进。

  一方面,要让用工企业,以及农民工认识到“月薪制”的好处,比如媒体就直言,要让更多的农民工认识到:只有积极要求、响应这一制度,才能使收入更稳定、更可持续,才能将自身劳动权益牢牢锁进“保险箱”。事实就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月薪制”虽然费事,但也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是维护稳定劳动关系之必需。

  另一方面,“月薪制”的推行,和企业的自身实力以及资金周转能力有很大的关系。这意味着要通过规范经营方式,来实现源头治理,比如,专家建议,通过建筑施工领域的工程发包制度规范化,解决层层转包以及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包工头施工问题。其实,唯有规范施工,以及劳动用工实现规范化,“月薪制”才能有序推行。

  再者,应对劳动用工形成部门合力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通过劳动用工实名制的实施,以及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机制的推进,从而为“月薪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Tags:落实农民工“月薪制”,需多方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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