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组团或跟团旅游的人,有好多都遭遇过旅行社或导游强迫购物及吃回扣的情形。对此,旅游者无奈、气愤,有的纷纷向媒体、消协、旅游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有的会起诉至法院,各种情形,屡见不鲜。
我国新版《导游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不得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上述新规,无疑是对导游违法行为的限制和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旦旅游者遇到了上述情形怎么办?笔者建议,注意留好合同,保存证据,能与旅行社及导游协商解决最好。如协商不成,新法还规定,可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旅游主管部门会责令违法经营者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除此之外,旅游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有了法律的强有力保护,旅游者才可悠闲游玩,凭趣采购,真正感受到旅游带来的身心愉悦。(著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