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老金政策的风吹草动总能牵动人心。对于多数普通员工来说,除了在退休时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企业年金也是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近日,人社部发布了《企业年金办法》(简称《办法》),对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领取方式、账户归属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12月23日《北京晨报》)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
显而易见,企业年金缴费的具体分担比例,将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力来决定,这就促使企业与职工站在同一阵营,企业的效益越好,职工的收入和企业年金也就越高,从而形成正反馈效应,有助于企业经营向好发展。而且,企业年金具有投资价值,可以采取委托专业机构理财投资的方式,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从而让资金池不断“滚雪球”,随着时间的延长,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持续增长,职工也可获得额外的投资性收入。
对于企业而言,缴纳企业年金,虽然会增加开支,让企业的负担增加,但要看到企业年金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国家承担一定的养老压力。同时,将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促使职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为企业的发展尽心尽力、出谋划策。而且,企业年金会增加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养老问题愈发凸显。同时,由于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者供养老人比例逐步上升,社会养老负担加重,需要未雨绸缪,尽快拓宽养老资金渠道,实现多元化筹措养老金,增加养老金收入来源。企业年金就是具可行性的补充养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