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才会成为可能;创新创业没有后顾之忧,奋勇向前的开拓力才会在积蓄中爆发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是创新创业的“稳定器”。《通知》从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等诸多方面,给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只要依法诚信经营,就只管放心、大胆创新创业,就不必为合法的权益受到非法的侵害而额外担心,创新创业的风险会因为有了更强力的法律保护而降低,创新创业的成果会因为有更强大法律的保障而有更可靠的守护。有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才会成为可能;创新创业没有后顾之忧,奋勇向前的开拓力才会在积蓄中爆发。
《通知》是各级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恪守诚信的“衡准仪”。针对企业家反映的某些地方政府违约的问题,《通知》规定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政府违反承诺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毋庸讳言,某些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新官不理旧账”,极大地挫伤了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现实中,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求功心切,对企业家有求必应,并没有事先审查一下是否合规合法。缺失了法律的准绳,自然会有些承诺无法兑现,某些优惠无法延续。有了《通知》的严格约束、校准,这类现象将会越来越少。政府遵法守信,创新创业也就会更加有信心,优秀的企业家精神也会在健康的制度土壤中成长。
《通知》不仅为创新创业撑起一片蓝天,也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司法、执法时的“定盘星”。《通知》要求,要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要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要不断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还要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某些地方,某些个案中,特别是企业家与地方政府发生利益冲突时,司法显失公平,往往是因为司法机关抵抗不住来自地方政府的有形无形的压力,守不住法律公平公正的底线,甚至沦为地方利益之争的工具。《通知》针对时弊,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为地方司法机关撑腰打气,督促他们在司法、执法时更加硬气、更加有底气,如此,创新创业者也才会更加有定力。
良好的法治环境,就像明媚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对于企业家创新创业来说,不可或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创新创业之舟必将驶向更加波澜壮阔的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