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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计息案改判是种警示

http://www.newdu.com 2018/1/5 法制日报 冯海宁 参加讨论

  央视主持人李晓东认为建行信用卡“全额计息”规定不合理,将建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银行该规定无效,退还利息。李晓东一审败诉。近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建行全额计息的规则计算的赔偿数额过分高于持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透支利息即违约金应予以适当减少,于是撤销一审民事判决,要求建行北京分行返还多扣划的253元(1月3日澎湃新闻)。

  全额计息曾多次引发争议。此前,有客户将相关银行诉至法院,“首例全额计息案”结果是客户败诉,上述案件一审也是客户败诉。不过,上述案件二审判决却要求银行返还多扣划的钱,可以说客户在某种程度上胜诉了,这或许是客户胜诉第一案。笔者以为,该案件从一审败诉到二审改判,不仅是一种司法进步,对国内银行业也是一种警示,值得很多银行反思自己的全额计息规则。

  从司法角度来说,虽然二审法院认为全额计息合法,但却指出银行计算金额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作出改判。显然,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更合理,这对其他法院具有参考意义。更重要的是,这次二审改判对信用卡客户是一种鼓励,也能警示银行业吸取教训、合理设计信用卡规则。

  目前,除工商银行取消全额计息外,其他商业银行几乎还是这种操作。银行业只有从此案改判吸取教训,修改全额计息规则或者取消全额计息,才能避免吃官司、败诉。银行业要意识到,这是一起个案判决能够唤醒广大客户的维权意识并向市场发出一种清晰信号,即司法不支持不合理的服务规则,广大客户对银行不合理服务可用脚投票。

  银行之前不合理的计息规则,在司法层面并没有被认定,似乎“合理合法”,部分客户就接受了这样的规则。但此次改判后,更多人就会意识到银行某些计息规则不太合理,从而会作出理性判断。这也会倒逼银行修改自己的规则,否则很难获得市场认可。从这个角度看,此次二审改判对于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不过,也要看到,这次改判的意义是有限的。因为上述案件二审判决仍然认为全额计息合法,而原告则希望法院认定全额计息规定不合理、规定无效,即判决结果与原告的期待有出入。此外,法律界、舆论界对于全额计息是否合理合法也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全额计息是一种霸王条款,也非国际惯例,但另一方却认为银行既然设了免息期,全额计息也有一定合理性。

  在笔者看来,其他银行应该像工行一样取消全额计息,采用更合理的规则来计息,如差额计息等。理由是,银行对已经偿还的本金部分也收取透支利息确实不太合理,而且这是银行自定的规则,客户没有话语权。另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消费者借钱越来越方便,信用卡市场或将萎缩,传统银行唯有及时转型,多做有利于客户的事,才有望立于不败之地。

  可以说,这次二审改判,对客户而言仅是一次小胜,将来有法院判决全额计息不合理、不合法的话,显然更具现实意义。当然,彻底取消全额计息不能只靠司法力量,还需金融监管者、市场力量共同推动。相关部门曾于2013年表示,将推进包括信用卡计息规则在内的相关法规的制定完善工作。希望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不要让消费者再为此耗费时间和精力。

Tags:全额计息案改判是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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