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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不应是推高药价的“代表”

http://www.newdu.com 2018/1/6 工人日报 张西流 参加讨论

  医药代表本应是受过医学或药物学的专业教育,具有一定临床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医药专业人员,经过市场营销技能的培训,从事药品推广及宣传工作。换言之,其职责是将药品推荐给临床医生,同时还要观察药品疗效和追踪药品的不良反应,而不是直接卖药。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未经备案不得在医疗机构内部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见1月3日《人民日报》)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药物滥用等问题仍较突出。基于此,国家出台药品领域重大改革政策,如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如今又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是在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发力,对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意义深远。

  2016年央视对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开展的一次调查发现,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40%,几乎每一起医疗回扣丑闻的发生,都与医药代表脱不了干系。医药代表已成为高价药品和医疗腐败的代名词,腐蚀了医生,扰乱了药品市场,损害了百姓利益。

  上世纪八十年代,南方一家合资制药公司最先为社会“培养”出了一批医药代表,旨在“架起药企与医生沟通的桥梁”。之后其他药企竞相效仿,医药代表大量涌现,目前全国已有300余万之众。医药代表本应是受过医学或药物学的专业教育,具有一定临床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医药专业人员,经过市场营销技能的培训,从事药品推广及宣传工作。换言之,其职责是将药品推荐给临床医生,同时还要观察药品疗效和追踪药品的不良反应,而不是直接卖药。然而,由于医药市场恶性竞争,加之市场不规范、流通不畅、管控不力等因素,医药代表逐渐“变质”,成为不择手段卖高价药的“代表”。

  此次国家出台《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是对医药代表乱象的有力整饬,《办法》本身只是个法律文本,还需各地制定或出台相关细则。首先,进一步完善医药代表行业监管法规,让医药代表“戴着镣铐跳舞”,将药品采购关进法治“笼子”。一旦发现医药代表有违规行为,除了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当事人外,还应对涉事医院及负责人进行问责查处。同时,国家和地方要持续推进医改,让基本药物的使用成为临床主流,让医药腐败逐渐失去寄生土壤。特别是,提高资格门槛,提高队伍素质,推动行业自律,让医药代表回归本位,更多地代表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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