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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千金”是较真维权的范本

http://www.newdu.com 2018/9/1 东方网 张玉胜 参加讨论

  这几天,因为在知乎上发了一则帖子,河南籍小伙子小周(化姓)一下收到了全国媒体和网友的各种私信。原来小周在宁波一家面馆吃面时,发现了一根比面条还长的头发,本想要个道歉,未料店家不以为然,几次三番沟通都未达成共识,店家抛出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啊”。于是,小周人生第一次走进了法院,并最终获赔1016元!(8月30日《现代金报》)

  一份售仅为16元的面条,只因为食客在碗里发现了一根头发丝,就诉诸法院裁决并获赔1016元,初看新闻,人们或不免产生“小题大作”之惑。但仔细品味,网友围观此事的看点似乎不在“钱”上,而在于当事者任性维权的“较真儿”劲头。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的就是这种依法维权的“较真儿”监督。

  说到消费赔偿,人们或许对“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的赔付标准并不陌生,但一碗价值16元的面条缘何会索赔千元,而且食客这种“超标”赔付诉求竟也得到了法院的力挺回应?其实,“一发赔千元”的裁决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一根头发丝虽小,但却坏了一碗汤,更败坏了食客就餐的食欲。为一碗面条打官司,并提出“顶格”赔偿的诉求,正体现出难能可贵的“较真”精神。

  应该说,“面条碗里有头发”这种事的确没啥稀奇,而是人们早已司空见惯的餐馆“瑕疵”。顾客对此虽心怀不悦,但鲜有人当个“事”去诉诸法律。究其原因,一是“标的”太小不值当。一碗面值几个钱,大不了退钱或退面即可,没必要去法院;二是走法律程序太麻烦,耽误不起功夫。也正是人们这种图省事、怕麻烦、大事化小的过分迁就和不屑维权,才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者的不以为然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时有发生。

  其实,透过“一发千金”案例的一波三折,人们也不难看出经营者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满不在乎,以及这位食客对诉诸法律维权的“被逼无奈”。试想,如果不是服务员拒绝道歉并言称“有根头发很正常”的不认错,不是餐厅经理声称“你去法院走程序”的态度傲慢,也许就不会有其后来的“法庭上见”和赔付诉求的“步步升级”。更何况这位食客早有一审、二审、再审的“持久战”心理,这无疑从侧面折射出“较真”维权稀缺与珍贵。

  同样值得赞誉的,还有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较真”。他们不以“小案子”而漠视消费者权益。用主审法官的话说,案子金额虽小,但法院一样重视,一分钱的案子也审理过!人们期待由更多消费者与法院相向而行的“较真”维权,能够筑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范网络。而被告餐馆“感谢”小周促进他们企业成长的行为,更彰显出“一发赔千元”的普法警示意义。

Tags:“一发千金”是较真维权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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