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部门、行业在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中存在过于机械化的问题。一些地方要求工作人员在规定报刊上按规定数量发表文章,于是,一些文明单位和文明创建单位不得不找“枪手”、托关系等,千方百计去相关报刊上发表文章。一些刊物则“明码标价”:只要一年交3万元,就能保证发表满足考核要求的文章篇数。
通过媒体宣传好的创建做法,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既是做好宣传和推介工作的有力探索和创新,也有助于其他地方借鉴经验,形成共建共创、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但是,正如我们在许多地方都可见到的那样,机械的考核指标必然带来机械的操作。
作为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文明创建更深的内涵应该是人的文明,更应通过点滴细节体现城市的温度,让市民共享城市的发展成果,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倘若在创建中过分强调宣传自身的成绩,突出在什么刊物发表多少文章,就容易出现“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导致实际工作“华而不实”,反而影响所住地区、部门的创建工作。
事实上,宣传与做事是两个维度的概念。宣传推介的效果,更取决于媒体资源的多寡、包装能力的优劣。如果在考核指标上突出发文数量,可能形成“做得好不如说得好”的导向,让那些实际工作一塌糊涂但善于社交的人在考核中占优,反倒让那些踏实做事、不懂包装的人吃亏。这对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有百害而无一利。
从前述两个案例来看,这种考核导向可能还会形成权钱交易,不仅损害媒体公信力,还会滋生腐败,这显然与加强创建的初衷背道而驰。
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氛围,不仅需要理想的指引,还需要制度的约束。考核工作的“风向标”,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力求全面系统、科学有效,而非以偏概全、机械操作。既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又不让老实人吃亏,考核才能达到总结经验、诊断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