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稻香村的争议有历史原因,也有地方保护的影子。
根据商标法规定,在保定稻香村1983年已在糕点类别上取得“稻香村”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后,北京稻香村于1996年于近似商品上(饺子类)注册的“稻香村”商标本不应给予核准注册。但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商标局还是同意注册了。由于当时的保定稻香村无暇顾及,也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留下如今的争议。尤其是后来北稻在3006类(糕点类)获准注册“三禾北京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更成为后续两稻纷争的根源。
两个稻香村在当地都是老字号、知名企业,消费者和法院或多或少都有情感倾向。几乎同时、同样的商标争议,在北京和苏州得到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而且,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立案后,北稻曾经提出过管辖异议并上诉,后被法院驳回。显然,北稻对苏州法院有顾虑,或者说对北京法院更有信心。
两个稻香村商标共存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两个稻香村企业更是无法从根本上抹掉对方的市场份额,除了大打口水仗,就是让消费者看热闹。但是,争议对稻香村品牌美誉度却有极大影响,两家企业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打马拉松式的官司,势必增加企业负担,甚至可能影响企业发展。
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中国食品市场规模够大,完全容得下两家糕点企业。根据公开报道,2017年北京稻香村的销售额约为50亿元,苏稻全国销售额约40亿元,两家加起来还不到100亿元。但食品行业是公认的万亿元市场,再有100个苏稻加北稻也吞不下去。
并且,两家稻香村在业务上各有侧重,可以形成合力。北京稻香村至今仍是大作坊式的手工制作,实行柜台式销售,所以点心更新鲜,但覆盖范围较小,只能满足北京地区的消费需求,适合尝鲜。苏州稻香村已经形成现代化工业生产线,既可以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又适合远途运输、馈赠亲友,还能够走出国门,把中国食品卖到海外。目前,苏稻产品已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且在加拿大温哥华设有稻香村专卖店。
北京稻香村持有饺子、粽子、元宵的商标,苏州稻香村持有糕点、果子面包的商标,两家企业如能互相授权,其实可以把中国稻香村的品牌做得更丰满。
对于老字号而言,商标只是一部分,代表了历史。但是,面对年轻一代,商标不是核心。年轻消费者会为异军突起的各种网红品牌买单,会追捧无名但有意思的各种事物。他们不会被商标束缚,反而会被一个好产品、一个故事打动。这种转变,是历史悠久的两个稻香村都必须完成的新课题。(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