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评论 >> 经济眼 >> 正文

中介搞“假谈”,监管要“真打”

http://www.newdu.com 2018/11/30 东方网 何勇海 参加讨论

  上海的张先生最近很郁闷:他出售一套房子,在A中介挂牌3月无人问津,但在B中介挂牌不久就迎来好几拨看房者。不过,这些看房者对社区配套以及房屋情况十分挑剔,大谈房价太高。偶然中,张先生发现这些看房者竟是由房产中介员工“客串”扮演的。“新华视点”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假谈”已成为不少中介机构促成交易的手段,有的机构还专门培训“假谈”技巧。(11月26日《云南法制报》)

  这些年,笔者及一些亲友在买房与卖房过程中,与房屋中介打过不少交道,也曾怀疑中介搞过“假谈”把戏。在买房过程中,要么让员工或其他人冒充房东,大谈房屋价格如何实在,根本没有降价可能;要么让员工或其他人冒充购房竞争者,大谈户型如何合理、社区配套如何齐全、房价还能接受等,营造好房不愁卖的气氛,妄图让我等迅速下定决心。而在卖房过程中,中介更是会让员工或其他人冒充购房者,在虚假谈判中大谈房价太高、户型太差、社区配套太落后等,拼命压价,试图攻陷我们的心理底线。不过,怀疑归怀疑,我们并没有证据证明中介是在弄虚作假。

  而“新华视点”这篇调查报道,为我们揭开了“假谈”的真相。上述报道还披露,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受理投诉中,“房屋中介”类中“假冒”案例明显增加。那么,假冒什么呢?假冒卖家欺骗买家,假冒买家欺骗卖家,还假冒买家欺骗买家,难怪有不少购房者说,房产中介的水太深太浑,搞不好会亲历“套中套”“骗中骗”。中介热衷于使用“假谈”手段,一为促成交易,二为大吃差价,显然违反了职业操守,是对买卖双方的蒙蔽,是对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的扰乱。对于这种行业不正之风,监管部门应予以重视,一旦查实,应予以重罚。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房屋中介的弄虚作假,基本仅限于发布虚假房源,捏造传播涨价信息以制造恐慌气氛,伪造证明材料,引导或帮助客户假结婚、假离婚以规避限购限贷,等等。这些大的弄虚作假当然要防要打,以维护二手房市场的稳定健康,维护限购限贷政策的尊严。而对于“假谈”之类看似较小的弄虚作假同样要防要打。因为这也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中介搞“假谈”把戏是符合这一定义的。

  中介搞“假谈”,监管莫“假打”。对房屋中介行业出现的“假谈”现象,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弄虚作假达成的买卖交易,除了双方要签署买卖合同外,还会再签一些补充协议,因此监管部门不光要对买卖合同进行规范与监管,还要严查补充协议等买卖附加条款,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予以重罚;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并广而告之,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信息的公布力度,曝光不合规的企业和经纪人;应出台规章制度,规范中介机构的运作与管理,在行业内倡导诚信经营理念,通过优质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管理滞后,监管偏弱,房屋中介就有机可乘。

Tags:中介搞“假谈”,监管要“真打”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