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公告称,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见2月17日《扬子晚报》)
此公告容易让人产生一个疑问:既然这类药品存在严重不良反应,为何上市至今,都变成老药了,才决定禁用并召回?
有此质疑可以理解。但要看到,风险与获益是一对动态变化的矛盾体。谁占上风,与当时的社会状况、疾病谱、生活条件、药企研发能力、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现在得出“使用风险大于获益”的结论,不能说明过去也是如此,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过去,是不科学的。
呋喃唑酮的曾用名为“痢特灵”,过去的使用范围较广。在物质匮乏、卫生条件较差的年代,它所发挥的作用不容低估。如今,生活条件改善,替代药品增多,这类药品的使用范围日益变窄。此外,这类药独有的副作用、以及抗生素滥用风险等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诸多因素叠加在一起,才得出这类药品“使用风险大于获益”的结论,但并不能抹杀这类药品的历史贡献。
近年来,我国对多种药品的风险进行了重新评估,涉及到不少呋喃唑酮这类老药,其中还有很多儿科药品,诸多已使用多年的儿童常用药如今都被禁用于儿童。对此,我们应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
用历史眼光来看待问题老药,还应该意识到,将来还有更多药品面临退市的可能。但药品退市,不应该依靠临时决定,应该建立起长效的药品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依照规则、运用技术手段,对药品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将不良反应较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淘汰出局。
我国药品退出机制尚不健全,这是问题老药不能及时出局的主要原因。2017年6月,有媒体曾就外国禁止或者限制的儿童药品、却大肆在国内销售的原因展开了调查,发现根源在于药品标准升级滞后,药品市场准入退出未与国际接轨。
因此,用历史眼光来看待问题老药,更应该健全药品退出机制,让药品始终处于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中,通过药品持续更新换代,为药品市场不断清淤并注入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