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还是引发了市场热议,许多业内人士将其解读为我国废除房地产交易中“公摊面积”的一个信号。(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该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即引起公众的热议,主要就是废除“公摊面积”,改为套内面积戳中了广大购房者的痛点,令大众产生集体共鸣,社会各界一直提出废除建议,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自然是巴不得立刻实现。虽然现在还是征求意见的阶段,尚未进入全面实施的地步,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但从沸腾的民意来看,废除“公摊面积”符合社会大众一致意见,未来还是非常可期待的。
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在推行“套内面积”,其它地方都是采取“公摊面积”,而“公摊面积”比销售面积小了很多,存在大幅度缩水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等于购房者多花钱在公共建筑面积上,真实可用面积则大打折扣。而且,由于“公摊面积”缺乏统一标准,往往是开发商自说自话,随意设置“公摊面积”占比,全国公摊系数在15%-30%之间,甚至有高达50%的“公摊面积”,令购房面积陷入混乱之中,开发商得以藉此“耍花招”牟取更多利润。
因此,如果废除“公摊面积”后,套内面积很容易丈量,购房者就能实现明明白白消费,花多少钱买多大的面积,都一清二楚,不会再被开发商忽悠了。显然,废除“公摊面积”符合公平交易原则,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公开透明,改变住房面积信息不对称,扭转购房者的被动局面,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纠纷和摩擦成本,让住房销售消除灰色空间。
而在“公摊面积”改为套内面积后,计算模型改变了,亦会出现衍生效应,公众最担心会否引起公共空间的缩水。这种顾虑非常现实,毕竟开发商不能从住房面积搞鬼后,就有可能从其它方面入手,借机拆东墙补西墙牟利。因此,在废除“公摊面积”之际,也应完善公共空间建设标准,明确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以及合理的公共空间比例,防范开发商钻空子,降低公共空间建设标准,令购房者的居住环境质量下降。
至于房价是否会因此上涨,则就跟市场博弈有关系了。房价的构成比较复杂,仅仅是面积计算模型的变化,并不会导致总价上涨,只是单位面积的价格发生变化而已,犹如“朝三暮四”的故事,数字游戏罢了。
因此,在废除“公摊面积”之后,公众应督促监管部门落实套内面积的执行情况,并且相关法律、售房规则等都要修改,以达到统一计算标准,防范出现阳奉阴违、打擦边球的违规行为,让购房者切实享受到应有的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