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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不再“论斤卖”需严密监督

http://www.newdu.com 2019/3/2 燕赵晚报 罗志华 参加讨论

  日前,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按规定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要。新政的出台,意味着报废机动车将告别“论斤卖”时代,家里的旧车更值钱了,也有利于提振新车和二手车消费的增长。(2月27日《都市快报》)

  这项新的规定有很多好处。首先,我国每年报废车高达900多万辆,只要有一部分零部件能够回收再利用,就可节省很多资源。有些机动车虽然报废,但并不是所有零部件都不能回收利用,允许具备利用条件的零部件回收,可以减少浪费,这符合绿色环保理念,环保贡献不可估量。

  其次,回收企业拆零卖钱,利润空间更大。我国每年的报废机动车虽然不少,但通过正规渠道报废的车辆占比只有三成,其中,回收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新政出台后,回收企业有更高的利润可图,走正规报废路径的机动车占比有望大幅提升。除此之外,车辆制造企业利用回收品,也可降低成本。

  对于车主来说,以前机动车报废后只能当作废品“论斤卖”,如今一些零部件有了合法利用的更大价值,报废机动车就能卖出更好的价钱。车主通过报废机动车获得的实惠更大,也可减轻车主购买新车的经济压力,促进新车销售。

  然而,这些好处是否能够变成现实,与规则是否明确、监督是否到位有很大关系。事情做得好,正面作用就会得到发挥,若做得不好,反面作用就可能得到显现。这是出台这一政策需要事先考虑清楚并做好应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比如,什么零部件可以回收,达到了哪些条件才能回收,这个标准应该制定得很清晰才行,一旦留下模糊空间,不达标的零部件也可能被错误地回收利用。

  再如,老版的《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不允许再制造,只能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用作冶炼原料。以前拆分报废车零件再售卖属于违法行为,如今这类行为合法化了,零部件非法流入汽车修理厂的可能性增大,汽车修理厂、4S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将更加方便。报废机动车的有用零部件容易获得,还可能让非法拼装车辆增多。

  可见,允许报废机动车部分零部件回收利用,这是一把双刃剑,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取决于操作过程中能否做到趋利避害。因此,这项举措对于很多人都是利好,但对于监管部门却不能算作利好,监管必须更加严密,方能确保这个良好的初衷,能够产生同样良好的效果。

Tags:报废车不再“论斤卖”需严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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