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和纳税人诉求,努力把握好减税降费工作的内在逻辑。
第一,努力寻找“最优”状态。现实中,各国都需要以规范化的税收为主要收入形式,取得公共资源,进而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既然税收不可避免,那么接下来就要思考,税收如何才能达到理论上的优化状态。笔者认为,除了税收结构要合理之外,还要寻找“最优税率”。少数税务部门在有税收任务的情况下,会倾向于多收一些,以体现部门的政绩。所以,现实中往往出现税务部门运用实权和弹性空间多收税的偏向。在减税降费工作中,应努力矫正这种偏差,使税率、税负等尽可能趋向优化状态。
第二,不能简单借鉴国外经验。虽说美国等西方国家减税和我国的减税措施在基本取向上是一致的,但美国的税制和其各级政府收费情况与我国大相径庭,我国的减税降费工作不能简单地照猫画虎。美国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减税,如果简单模仿,并不可取。我国的减税要将当前流转税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作为重点。
第三,在实行多年减税工作之后,我国应进一步抓住可能减税的空间,配合税制改革,继续优化减税的现实效果和制度安排。特别要注意的是,要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按照中央部署,自5月1日开始,企业将降低社保方面的缴费水平。下一步工作中,还要注意相关配套领域的改革,使基本养老金在本区域入不敷出的地区,能够得到中央调剂金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除了税收、“五险一金”、行政性收费之外,必须考虑降低企业其他方面的一些隐性负担,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比如,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降低企业办事的时间成本。此外,当前企业在融资、物流成本等方面仍面临的现实困难,也需要通过配套改革加以解决。。(作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 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