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顾雏军案再审宣判,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判决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顾雏军案多名同案人被宣判无罪。
自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再审顾雏军案以来,这起案例终于有了一个真正的大结局。此时,距离顾雏军被正式逮捕已经过去14年,距离顾雏军刑满出狱也已经过去7年,当年叱咤风云的一代商业人物,早已两鬓斑白,他所经营的企业也已物是人非,好在时间长河没有湮灭公平正义,法律最终仍给了顾雏军一个公道。
这么多年来,顾雏军案已被写进各种商业案例,也被记载于当代中国经济史之中。顾雏军案值得思考的问题颇多,包括了国企股权改革、资本市场监管以及产权制度等方面。有些事情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比如MBO制度(管理层收购),但在当时,这几乎是一个雷区,多少企业家冒险进入,却难以全身而退。而这背后涉及的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即产权制度。
保护产权、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时至今日已成为社会上下的共识。这很不容易。为什么要保护产权,勉强可以套用一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这句话用现代的语言来解释,可以这么说:当一个人赚了钱,却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被无端剥夺,内心一定是崩溃的。换个说法,只有当一个人知道,他通过合法途径赚的钱,一定会得到应有的保护,他才能睡得了安稳觉。同样的,所谓保护企业家精神,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让企业家敢于创业、安心赚钱。
那么,怎样才能保护好个人产权,让企业家安心赚钱呢?这就需要法律的保护,用法治来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企业的市场活动,一定要有法律的维系,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定要有法治的支撑。市场和法治须臾不可分,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制度有赖于法治,而法治是保护市场主体利益,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摸着石头过河”得出的结论,在《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中,已有清晰完整的表述。如果说改革开放在未来能够留下什么遗产,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定会是其中重要一笔。
顾雏军案之所以发生,说明当时我们对涉及国企改革、产权保护等问题还有不清晰、不明确的地方,在如何从法律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家精神,也有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也因如此,作为经典商业案例的顾雏军案再审、改判,也就具有了特殊的、重要的意义。这说明,今天我们对市场与法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说明对如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家精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