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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维权风波”警示再破汽车垄断销售

http://www.newdu.com 2019/4/17 东方网 余明辉 参加讨论

  近日,一名女子在4S店坐奔驰车上哭诉维权的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4日围绕该事件成为微博热搜的话题就达七条之多。据女车主哭诉,她购买了一辆66万元的奔驰车作为自己30岁的生日礼物。然而新车还未开出4S店,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4S店表示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随着双方谈话内容的曝光,这家奔驰销售店在销售环节涉及的私收金融服务费等行为也浮出水面。(中新网4月15日)

  这样的“坑爹”剧情无疑让人遗憾和气愤。

  随着汽车时代加速,对普通人来说购买汽车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大宗消费,而进行这样的消费,安心顺心很重要。可遗憾的是,现实偏偏从购买到售后陷阱不断,尤其是一些名牌主流车型更是如此。比如在主流的购车渠道4S店,顾客看车时销售笑脸相迎,各种优惠令人目不暇接。可真到付款环节,各种幺蛾子就出现了——加装饰、加钱才能迅速提车,贷款附带神秘“手续费”“服务费”等,顾客们往往在各种套路中稀里糊涂就“中招”。而此次闹得纷纷扬扬的西安“奔驰维权风波”,无疑就是这一现象的一个典型注脚。

  问题是,在目前国内汽车销售竞争依然白热化、市场程度已经很高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有不少诸如此次涉事汽车经销商这样敢于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或多或少把消费者当做唐僧肉,而轻易在销售各环节就损害他们的利益呢?比如欺诈销售、随意收取服务费、承诺与服务不对等。

  这其中原因也许很多,比如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见利忘义;监管不及时执法力度不够,违法违规成本较小甚至没有,让经营者等从中有利可图;由于销售等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容易上当当受骗等。但笔者以为,目前汽车销售中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垄断,无疑是不可忽视的根本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制度规定等原因,我国以往的汽车销售,基本上实施的都是区域独家代理的模式,而且很大程度上不但整车是这种模式,甚至汽车的售后、零部件的销售也实行的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适应了我国以往的国情,促进了汽车销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成熟等,独家代理的汽车销售模式,已经逐渐显现出了其不适应形势的一面,比如让汽车销售市场缺乏竞争活力,进而价格高企但服务却根本上等。这种情况下,2017年7月1日我国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国内汽车销售实施“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这一制度打破了原来汽车长期4S店品牌垄断局面,同时增强了汽车销售中的竞争,对国内汽车降价、提升服务都是正能量。

  然而现实中,这一理较好模式,在各种既得利益等掣肘下落实的并不很理想,不少汽车品牌实施的还是区域代理等模式,很大程度上还是具有销售垄断特质,使得汽车销售模式改革的红利少有惠及消费者,但对经营者这就增加或稳固了他们欺骗、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底气,使得相关销售乱象依然频仍。

  以此次涉事的4S店西安利之星来说,其背后的利星行公司是中国成立最早和目前最大的奔驰汽车经销商。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来看,利星行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相当的话语权。一些车型只有这里能买到,新的销售公司想进入会被抵制。如此强势的经销商面前,随意实施一些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销售条款,也就不难想象。

  概而言之,此次西安“奔驰维权风波”,根本上说无意间凸显和折射的就是目前国内汽车销售垄断模式还很严重,警示和呼唤的是要想从根上消除目前汽车销售中的各种乱象,个案处理震慑当然不能少,但根本上还在于加速破除汽车销售中的各种垄断模式。

Tags:“奔驰维权风波”警示再破汽车垄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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