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有多名乘客在网络上反映,其所乘高铁或动车组列车广播指出,本次列车不办理车上延长补票,如乘客执意越站乘车,到站后车站将根据铁路旅客规程,除补票外还将加收50%的票款。另有购买短途票的旅客称,其5月4日欲在车上进行“补长”时被拒,到站后补票被加收了50%票款,而这一规定铁路部门在其上车前并未公告过。
五一假期,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正常购票铁路乘客无法上车的事件。其背后的原因,居然是不少乘客采用“买短补长”策略出行,导致列车严重超员。很明显,限制“买短补长”是铁路方面最新的应对措施之一。在其他乘客合法出行权益严重受损、铁路运输秩序遭遇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对“买短补长”行为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是必要的。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一点,乘客“买短补长”都不是出于恶意,而实属无奈之举。“买短补长”和“买短乘长”有着本质的区别,“买短乘长”属于明显的逃票行为,应当受到惩戒。但是,“买短补长”是一些乘客在买不到长途车票的情况下,先通过购买短途车票上车,继而主动补票以便达到“去远方”的目的。“说出来都是泪”,如果能够正常买到长途车票,谁愿意采用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出行呢?
应该说,“买短补长”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出行策略,其中也体现了铁路部门的人性化操作和善意处置。车票就是一张极简版的运输合同,列车对于持有短途车票的乘客只能承担短途运输的义务,这是常识所在。但是,铁路部门在一定的弹性范围内还是愿意成人之美的。所以,才有了“先上车,再补票”的通行做法。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可以“先上车,再补票”,并不等同于上车之后的乘客就天然地拥有了“补长”的权利。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买短补长”能够实现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就是“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平时列车上尚有空位,或者虽无空位但超员在规定范围内,“买短补长”自然是符合规定的。然而,重大节假日期间是民众集中出行的高峰,“有运输能力”这个前提条件往往不成立,在此种情况下限制“买短补长”就是合理的,乃至必须的。
我们一方面要看到“买短补长”这部分乘客的出行难,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已经正常购票却无法上车的那部分乘客的悲催。虽然说铁路部门会为他们全额退票,但是他们被打乱的出行安排、有票却不能上车的愤懑又有谁来负责呢?当“买短补长”和正常购票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必须做出让步,这一方只能是“买短补长”的乘客。很明显,正常购票乘客的出行权利指数,要高于“买短补长”乘客。
铁路方面的应对措施,有着足够的道理与法理支撑。人们的不习惯,只是长期的“习惯”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