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需求侧发力转变为依靠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更加注重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能够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民工市民化,将带来巨大的消费需求,尤其是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去库存”,进而促进化解钢铁、水泥等建材行业产能过剩,在盘活存量资源的基础上加速“去产能”;新型城镇化对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具有辐射带动作用,能够为就地脱贫、异地搬迁脱贫等精准扶贫机制插上翅膀、增添动力,从而促进“补短板”。可见,新型城镇化是化解即期经济下行压力与推进深层次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契合点。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又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要加强制度供给和创新。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加强制度供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于劳动力、资本、土地、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和利用。特别是制度供给具有基础性作用,能够从根本上释放经济活力,为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匹配创造体制机制条件。新型城镇化的制度供给涉及户籍制度改革、城乡福利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其中,户籍制度改革是关键。通过实行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接和并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实现向新市民转变。在人口老龄化到来、劳动力成本攀升的历史关节点,这些改革举措能够延长人口红利期,推迟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同时,落实公平就业政策,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可以使劳动力素质更好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此外,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释放农村土地的资本属性,既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人口城镇化。这样的制度性改革有利于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提高要素供给效率和灵活性。
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机制。城镇化是人口和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区域分布结构优化的过程,离不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这一过程的顺利推进,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释放经济社会活力。城镇化是工业化聚集效应的必然结果,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应遵循规律、因势利导,既不能人为抑制、行政主导,也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推进新型城镇化,政府应恪守权力边界,摒弃功利的实用主义做法。当前,既不能单纯把城镇化作为应对经济下行的灵丹妙药,更不能把农民工视作激活房地产市场的“接盘侠”,强迫农民进城上楼,而应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择善而从的自主权,提供足够的发展机会和社会保障,保证农民工“进得来”“融得进”“住得下”“过得好”。可以在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领域实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新型城镇化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土地、资金、劳动力要素流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金融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