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重要作用体现到发展实践中,化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关键要选准路径。将发展理念巩固到制度层面是最好的可行途径。
将新理念上升为制度的关键点
将新理念上升为制度,应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及时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科学制度体系。为此,应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突出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以往由于缺乏机制的约束,有制度而不执行或不能执行,往往比没有制度所产生的效果更差。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统一,在制定制度的同时,要通过各种配套措施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制度所要规范的内容、对象及其内在联系,做好细化量化实化工作,使笼统规定变细致、原则表述变具体、模糊标准变明确,把制度的笼子扎紧、织密、筑牢,做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变化不断创新和完善制度,保持制度的生命力;加强制度教育培训,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对制度本身的宣传贯彻也要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将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系统工程认真对待。
二是重视科学性。制度的公正性价值取向及其客观性与权威性等特征决定了制度必须具有科学性,科学性是基于制度本身的内在要求。理论上完美的制度不等于科学的制度,科学的制度必然是结合实际,符合实情与国情,关键是符合客观规律。制度建设要从实际出发,通盘考虑,科学设定,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规范到位、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构建一个闭合的、关联的、科学的制度系统。
三是强化操作性。制度关键是要管用、可行,便于掌握和实行。可操作性是制度得失成败的关键。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按照简便实用、科学严谨的思路,在加强具体制度与基本制度衔接、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结合、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配套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细则。
如何将五大发展理念上升为制度
将五大发展理念体现在制度建设中,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当然,最重要的是在制度建设中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体现各项具体发展理念。
体现创新理念。创新既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也是制度建设的灵魂。制度创新的目标是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从根本上清除一切影响经济发展的有形或无形障碍。同时,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任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推陈出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
体现绿色理念。将绿色理念体现在制度方面,就是要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为此,必须将绿色理念制度化,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制度一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健全和落实不到位。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对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制度,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合理设定资源环境消耗“天花板”;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制度。
体现开放理念。从制度上体现开放理念,就要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大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制度建设本身更要体现开放理念,要立足国情,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既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也注意借鉴包括资本主义制度在内的人类文明成果及经验和做法,拓展视野和空间,在不同文明交融中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制度体系。
体现共享理念。共享理念是人类公平正义价值观的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国家发展理念的升华。从现实角度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往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有不完善的地方。只有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相关制度安排才不会迷失方向。要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政策、救助政策、社会管理政策等制度安排要托底,为老百姓支撑起基本的生存空前;教育和就业政策,以及创业创造创新等政策,要注重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形成可预期、可信赖、可持续的发展空间,为老百姓奠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基础。
(作者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