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既是一个政治学问题,也是一个伦理学问题。一方面,国家治理总是在一定的政治框架内发生,并会通过具体的政治动机、政治制度、政治机构、政治后果等要素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国家治理又总是在一定的伦理框架内发生,并通过具体的伦理动机、伦理原则、伦理机制、伦理后果等要素表现出来。于是,国家治理活动同时表现为政治和伦理两个维度。
国家治理的政治维度和伦理维度是由人类的政治本性和道德本性决定的。这意味着,人类不仅必须依靠国家和社会的政治权力过政治生活,而且必须依靠自身的道德修养过道德生活。作为政治动物和道德动物,我们对政治权力和道德规范的依赖具有代际传承性。因此,人类社会形成了源远流长的政治生活史和道德生活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道德记忆。
道德记忆是关于人类道德生活经历或道德生活史的记忆,是人类记忆思维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也是道德在人类社会能够保持强大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人类道德生活经历是通过明辨善恶和趋善避恶的历史事实来标示的,因而道德记忆实质上就是关于善恶的历史记忆。
人类的道德生活史和道德记忆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恩格斯指出,在国家出现之后,“旧氏族时代的道德影响、因袭的观点和思想方式,还保存很久,只是逐渐才消亡下去”。这一方面说明原始社会存在氏族道德规范,另一方面说明氏族道德规范对人类进入国家状态之后的社会生活产生了久远影响。对人类来说,尽管原始社会的消逝是历史的必然,但走出原始社会进入阶级国家历史进程之后,国家的各种活动一直都受到人类道德记忆的深刻影响。可见,在国家状态下的人类生活,从一开始就与一定的道德记忆密切相关。
国家治理是人类进入受国家体制支配的社会状态之后遭遇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原始社会仅仅存在氏族部落管理问题,人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结在一起,以氏族部落的方式过着简朴的群居生活。每一个氏族部落都按照原始氏族制度管理,血缘关系的联结力和氏族酋长的权威在部落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总体上管理工作比较简单、容易。进入国家状态之后,人类不再受限于氏族部落的狭窄空间,社会生活与个体生活的交融性、流动性和公共性不断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和尖锐,国家治理也因此而成为紧迫的现实需要。
与氏族部落管理不同,国家治理不再单纯依靠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部落酋长的权威来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而是采取公共治理的方式来整治社会秩序。具体地说,国家治理必须依靠专门的公职人员和公共机构才能进行,对社会秩序的整治具有专门化、公共化、综合化、系统化、规范化等特征,所要达到的规模、水平等都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管理模式有着根本区别。
国家治理与人类的道德诉求紧密相关。第一,国家治理本质上具有向善的伦理特征。人类进行国家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要将其自身受国家这一政治体制支配的社会生活纳入井然有序的状态,并使其自身过上人之为人应有的幸福生活,因此,国家治理反映着人类普遍价值诉求,在本质上是向善的。第二,国家治理者总是依据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进行国家治理活动,不同的道德价值观念对国家治理的成败得失会产生不同影响。治理者或以天下为公、大公无私的道德价值观念治国理政,或以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的道德价值观念治国理政。第三,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能够对国家治理形成强有力的规范性制约。例如,任何时代的国家治理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或体现仁爱、公正等被人类普遍认可和接受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否则其就不具有道德合理性基础,不可能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第四,前人治理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会通过道德记忆的方式给后人的国家治理活动提供历史参照和道德上的善恶警示。
在国家治理领域,道德记忆是以人类追求善治、避免恶治的历史实践作为主要内容的。善治是充分彰显善性或道德合理性的国家治理模式。实现国家公共利益和国民幸福的最大化,是国家治理的理想境界,也是善治之善得到充分张扬的现实表现。善的国家治理模式合乎人类对国家治理活动的普遍道德价值认识、判断、定位和选择,是人类向善、求善和行善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实践能力在国家治理活动中达到高度统一的现实化表现。恶治是充分暴露恶性或不具有道德合理性的国家治理模式。导致国家公共利益和国民幸福最小化,是国家治理的糟糕境界,也是恶治之恶的现实表现。善治和恶治都是在人类治理国家实践的历史长河中积淀而成的历史性概念。
道德记忆是当代人类推进国家治理必不可少的历史合理性和合法性资源。前人治理国家留下的善治经验和恶治教训,需要通过人类的道德记忆来传承,并为当代国家治理的实践创新提供有益启示。在人类治理国家所形成的传统中,有糟粕,也有精华。对于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者来说,承载善治经验和恶治教训的道德记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历史依据,也是立足现在和开创未来的必要条件。向人类过去的道德生活经历学习,向人类既往的道德生活史学习,向人类积累的优秀道德文化传统学习,是每一个国家治理者都应该注重培养的一种重要道德品质。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