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各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一般包括上线、下线和基准线三个部分。就最近公布今年工资指导线的19个省份而言,与去年相比,“三线”均有所下调的有7个省份;在已公布工资指导线的19个省份,基准线全都下调;在上线方面,除“不设上线”的两个省份外,剩下的17个省份均有所下调;在下线方面,2个省份上调,8个省份与去年持平,7个省份下调。因此,今年多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总体来看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为了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企业效益、物价水平以及用工成本等相关因素,制定并公布的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建议值。不像具有强制性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更多地是指导性建议,其主要作用是为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制定合理的工资水平提供一个参考依据。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到底如何,要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这些影响因素中,最重要的当属宏观的经济形势和微观的企业效益,而经济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决定性作用。近几年,受外需低迷以及内部“三期”叠加的影响,我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而且,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都需要一定时间。这就决定了经济增长率不可能再现已往的高速增长情形。
大气候决定了小气候,因此,我们看到,尽管不排除某些企业的效益突出,但多数企业的效益增长放缓,自然会意味着企业职工工资增速下降。此外,前些年企业工资水平涨幅较大,企业用工成本上升较快,这也压缩了当前企业职工工资上涨的幅度。
虽然工资指导线具有指导性建议的含义,但它也必须建立在宏观的经济形势和微观的企业效益的基础上,客观反映全社会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走势。否则,工资指导线就不具备指导性建议意义了。
其实,不仅今年多个省份的指导线都有所下降,从2014年起,多地的工资指导线就开始连续下调,这正说明了各地的工资指导线走势与宏观经济形势是相吻合的。换言之,是宏观经济形势决定了工资指导线走势,不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的工资指导线只能得到一厢情愿的结果。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工资指导线下调,是从指导性建议角度,因应经济增速放缓的需要,示意企业职工工资涨幅较以前有所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通道。因此,在工资指导线的指导下,企业参照确定的工资水平,不会使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变少,实际上工资还会有所增长,只不过涨幅放缓而已。毕竟,经济还按一定速度增长,只是增速放缓;企业效益虽不如以往,但有一定成长还是可能的。
事实上,工资指导线反映了以政府居中间、企业与职工各为一方的三者互动关系,三者间只有建立起和谐共赢的关系,工资指导线才真正具有意义。
对政府而言,通过工资指导线,实现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而又不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对企业而言,既要考虑本身的成本利润因素,也应在效益增长的前提下,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角度,参考工资指导线,给予职工合理的工资待遇,提高职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对职工而言,应对工资增长有合理的心理预期,不顾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盲目要求大幅增加工资恐怕不切实际。
当然,笔者更希望工资指导线会年年有所提高,让广大职工得到更多实惠。这就需要政府、企业、职工三者共同努力,各尽其责。首当其冲的是各方齐心协力,实现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做大工资分配的“蛋糕”。在此基础上,围绕着工资指导线,政府应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合理的薪酬制度,推动建立企业与职工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并加大协商力度,并严格执行,让企业与职工找到恰当的利益平衡点,各得其所。这样,工资指导线才具有示范性,才具有实际意义。
(张德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