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方向。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环境是当代人和后代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目前,公众环境意识日益觉醒,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从过去的“盼温饱”“求生存”转变为现在的“盼环保”“求生态”。从国际层面上看,生态环境属于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利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事例很多,其深刻教训必须认真吸取。一段时期以来,中国的环境形势极其严峻。若不及时补救,会危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一些国家的相关实践也证明,适时保护环境不仅没有阻碍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也就是说,环境保护要有历史责任感和历史紧迫感,要有可持续发展观即整体发展观、长远发展观和平衡发展观。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从这个角度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则会影响生产力。
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不遵循自然规律,必然招致自然的报复。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需要巨大的经济代价,治疗环境公害病也需要付出沉重的经济和社会代价。实践证明,区域性大气污染和流域水污染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
相反,优美的生态环境会促进生产力发展甚至会形成新的生产力。比如,清洁优美、生活适宜的环境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资本和技术集聚。生态环境改善,能够降低国家和社会环境治理的成本,降低社会健康成本,促进旅游等新兴业态长足发展。同时,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环境容量空间和资源供给也会得到保障。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争取更高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
改革的顶层设计必须建立在精确定位问题和矛盾的基础上,才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围绕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提出了诸多有力的改革举措。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些年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紧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短板。正是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成为社会的共识。
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迫切的现实需要。“十三五”规划纲要在“发展主线”部分提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供给能力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这其中,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既涉及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也涉及城乡协同发展问题,还涉及空间的优化整合问题。因此,要以系统工程的思路抓生态建设,切实把能源资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在环境治理理念方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起来,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环境保护放在有质量、有效益的要求下统筹考虑。只有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才能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才能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相融合。
在治理模式方面,要坚持城乡环境治理系统相统一的原则。继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编制空间规划,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创新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方法,让空间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在环境治理策略方面,应当在大系统之中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之间找到平衡点,使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在包容性和协同性发展的进程中,环境问题会得到统筹解决。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目前,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下一步应当坚定信心,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以坚决、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从现实情况看,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因此,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构建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在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方面,中央以现实的问题为导向,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已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通过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4月,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关键举措。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体制机制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此外,还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这些改革措施,既反映了发达国家成功转型、最终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共性经验,也反映了我国在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上的深刻体会,体现了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自信。
可以说,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有利于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进一步发展打下资源基础、留下环境空间;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利于中国抢占国际竞争的制高点,提升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基本形成理论体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措施频出,目前,环境保护的思想和行动定力正在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础正在夯实,环境保护的红利正在释放,这些必然更加坚定我们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信心。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