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具有强身健体、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这种强大力量来自理想信念本身的崇高性、真理性,更来自人们对理想信念的忠实信仰和坚决践行。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坚定党员和群众的理想信念,需要“言教”即理论阐发、宣传教育,更需要“身教”即亲身实践、身体力行。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从“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到在狱中写下《清贫》《可爱的中国》的方志敏,再到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众多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为我们留下了关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铮铮誓言和激扬文字,而且用行动甚至生命诠释了这一崇高理想信念的价值和力量。
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通过发表讲话和撰写文章来诠释与宣传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必要的,也很重要。然而,“高头讲章”不能代替躬身实践。久居“上头”,常会忽略“下头”;身在“里头”,难以看到“外头”;习惯“口头”,可能生疏“手头”;停在“纸头”,就到不了“心头”。正所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将理想信念落实于实际行动,才能避免“纸上谈兵”“虚谈废务”。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不仅要看其作了多少宣讲、发了多少文件、写了多少文章,制定了多少计划、图表,而且要看其能否虚实结合、学用相长,做出群众认可的实绩。坐而论道、凌空蹈虚甚至夸夸其谈是行不通的,只有干字当头、实字托底,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党员和群众才能信服。
榜样和模范是忠实践行党的理想信念的标杆。从这个角度说,理想信念的力量就体现为榜样和模范的力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想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就需要在践行理想信念的问题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我国古人说:“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体现的也是这个意思。我们党强调,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在践行理想信念的问题上更应如此。领导干部在践行理想信念上发挥示范导向作用,不仅是一般的修养准则,更是一种政治责任和要求。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在践行理想信念上想在前面、走在前面,就是打动人心、感召大家的过程;“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树立好形象、传递正能量,优化小环境、辐射大环境,促进形成积极践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