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一带一路”比喻为亚洲腾飞的两只翅膀,那么互联互通就是两只翅膀的血脉经络。
——2014年11月,习近平在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上的讲话
“一带一路”建设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举措,将给地区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015年3月,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的讲话
要切实推进关键项目落地,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经贸产业合作区为抓手,实施好一批示范性项目,多搞一点早期收获,让有关国家不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16年8月,习近平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改善“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发展所需硬件条件的重大使命。设施联通的关键点在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本研究估算,2016年至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合意投资需求将超过10.6万亿美元。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多种、方式多样
对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可以利用的资金主要包括沿线国家内部的金融资源、沿线国家之间的金融资源互通以及国际金融资源。
就融资模式而言,“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与单一经济体内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没有本质性的差别,信贷、债券、股权、公共资金支持是其中最基本的方式。同时,随着金融技术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衍生工具,包括夹层融资、混合融资、PPP、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与租赁有关的融资工具等等。
在基本方式中,信贷是基础设施项目的传统融资工具,包括商业贷款、开放性贷款、政策性优惠贷款。对于具有跨区域性质的项目,由多家贷款机构组成的银团贷款是最常见的方式。发行债券也是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通常采用的融资方式。与贷款相比,债券融资的优势在于融资期限较长(有时融资期限可长达几十年),利率水平较低。股权融资也被定义为资本金,很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于资本金投入巨大,通常需要多个投资者担当出资人角色。这些投资者或以现金,或以土地和设备等资产进行出资。
缺乏优质项目是影响投融资进程“主因”
对于基础设施投融资而言,首先要有可投的项目,然后才有融资及后续业务的开展。资金的逐利本质决定了投资者会青睐那些有良好发展预期的优质项目。现实中,“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优质项目主要集中在高收入经济体和少数上中等收入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有条件获得市场资金的青睐,融资环境相对宽裕,而那些亟须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挖掘发展潜力的国家和地区则优质项目缺乏,受资金短缺的束缚较为严重。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潜在投资项目众多,但缺乏优质项目是无法回避的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
沿线国家的发展环境差异较大。“一带一路”涉及65个国家和埃及的西奈半岛,各国在政治制度、经济社会体制和发展程度、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文化和宗教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由于透明度不足及语言多元等原因,外部资本在进入各国国内基础设施领域时往往心存疑虑,要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去了解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即便做了充分准备,在进入后也难以避免水土不服的问题。而且由于多方面的差异,国家之间协调的难度很大(个别跨境基础设施项目历时20多年仍没有得到有效协调),难以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为外部资本的投资行为提供有效保障。在基础设施领域,这些问题与基础设施项目固有的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问题叠加,进一步加大了吸引市场资金进入的难度。这些问题在经济不发达、政治不稳定、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表现得尤为明显。
缺乏可靠稳定的盈利模式。基础设施投资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使用者付费,二是在因基础设施改善提高的财政收入中安排资金进行支付,三是因基础设施改善带来的周边区域商业升值。第三种来源是中国发展基础设施的重要经验。这三种盈利模式都存在一定风险。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方、运营方而言,使用者付费模式存在市场发展低于预期的经营风险。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场发展低于预期的可能性较大。财政资金支付模式则受制于东道国的整体财政能力。“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均存在严重的财政赤字,债务违约风险较高。周边区域商业升值模式的风险在于东道国的土地制度,对于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周边土地并不一定能提供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开发,第三方开发的收益也不一定会与建设运营方分享。现实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债务违约率较高,有的国际咨询机构甚至将有些国家列入高风险债务人。
地缘政治风险需防范。“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和地区具有独特的资源能源和区位,处于大国利益角逐的中心地带,政治经济形势十分复杂,国际形势特别是域外大国势必影响这些国家的政策。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改善基础设施、实现更好发展方面拥有共同的愿望,但并不排除其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也存在难以割舍的利益诉求(包括政治、军事、经济),从而给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不确定性,增加投资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将规模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变为真实的投资行为,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主体既要通过分析研究挖掘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更要在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域内基础设施项目对市场资金吸引力方面共同努力,形成“投资环境改善→优质项目增多→融资渠道拓宽→经济快速发展→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的良性循环。
四方面对策有效提升投融资效率
为了提升域内基础设施投融资效率,更好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考虑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坚持共建原则,以东道国为主。“一带一路”是众多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的“一带一路”。完善域内基础设施,促进设施联通,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但应以东道国为主。历史经验表明,一国基础设施的改善仍需主要依赖其国内自身力量,外部力量只能作为有益补充,不能也无法成为主导。就金融资源而言,除个别存在地区冲突的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均拥有自己的储蓄、信贷,也有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市场。这些金融资源是各国发展国内基础设施的基础性资金来源。
第二,加强合作,改善域内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挖掘与打造域内基础设施投资的优质项目,是提升域内资金互融互通及对域外资金吸引力的关键,为此应加强合作,大力改善域内基础设施投资环境。合作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沿线国家多边、双边沟通与协商,构建致力于改善整个区域基础设施投资环境的合作和对话机制。二是在资金与基础设施项目之间搭建起信息互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平台,在条件允许的领域率先形成制度化合作机制。三是在域内基础设施投资风险的识别、防范与应对方面加强合作。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任何风吹草动,如政府换届、汇率大升大降、他国干预、民众抗议、宗教运动等,都会造成项目的停滞甚至终止,风险的暴露使得企业、金融机构和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对此,沿线国家应就风险考察指标设计、风险因素跟踪、重大风险防范与应对等展开积极合作。四是加快推进投融资条件较好的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为早期收获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域内外投资者对“一带一路”项目的信心。
第三,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强域内外金融资源的统筹和各种融资渠道的使用。“一带一路”倡议虽然由政府主导提出,但在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推进方面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使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企业成为投融资主体。政府的责任是通过合作搭建多边或双边的保障机制,为企业的行为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力支持。为提高“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效率,首先要加强对包括各国内部金融资源、沿线国家之间的金融资源互通以及域外第三方资源在内的商业性、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资源的统筹。鉴于“一带一路”地域广、域外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在统筹金融资源时必须将域外第三方资源考虑在内,尤其是拥有丰富金融资源的发达经济体,以便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超越区域边界的利益共享平台。其次要根据项目的条件,灵活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包括信贷、债券、股权、公共资金、夹层融资、混合融资、资产证券化、设备租赁等。
第四,在充分尊重东道国国情的前提下,发挥中国的积极作用。作为首倡者,中国将以其30多年改革开放积累起来的经验、资金和技术,成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成功经验的积极分享者、项目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合作机制的共同推进者。在“一带一路”基础建设方面,沿线国家希望与中国分享发展经验,更重要的是希望从中国获得建设资金和技术。在30多年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在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积累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实现了资本积累,在很多基础设施领域都处于技术全球领先地位,如陆桥、高铁、电力生产等等。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也正是希望与沿线国家分享这些成果。介绍中国的有益经验,需要先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对照两国的差异,找出中国经验之所以成功的关键点,促动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在提供资金技术支持时应量力而为,因为中国只有自身保持稳定发展,才能为“一带一路”建设持续贡献力量。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张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