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梳理概括其历史源流、思想精华和鲜明特质,深刻揭示其地位作用,集中阐明了我们党对待传统文化的立场态度,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方向路径。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三个融入”着力,让优秀传统文化润泽当代中国。
融入国民教育。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国民教育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应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贯穿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进入课堂教学和教材体系,提升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注重把知识教育和文化熏陶结合起来,推动戏曲、武术、书法等进校园,让学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中成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普及,注重发挥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传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便利条件、营造浓厚氛围。
融入道德教育。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把人培养成为心理健康、人格完善、发展全面的“社会人”。道德教育培育人的美好德性,促使人们成为有德之人。应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教化资源,进行合乎时代精神的阐发运用,彰显其精气神,使之成为涵养主流价值、培育美德善行的重要源泉。中华传统美德内涵丰富厚重,包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等,体现着中华民族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应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将其纳入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不断深化孝老爱亲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培养传承优良家风校训、企业文化、新乡贤文化等,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
融入生产生活。文化的魅力和优势在于能够融入人们的生活,达到“日用而不觉”的效果和境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要“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应找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产生活的契合点,使之与法律法规、节日庆典、礼仪规范、民风民俗相衔接,与文艺体育、旅游休闲、饮食医药、服装服饰相结合,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比如,大力弘扬中国传统建筑美学,鼓励建筑设计继承创新,合理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避免千城一面、贪大求洋;在保留原汁原味的基础上建设美丽乡村,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采取人们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在实践养成中感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进而增强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成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力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