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开展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扶贫攻坚战,争取在2020年前消灭贫困。一般的看法是,消灭贫困最好的办法是发展生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中国的减贫成就是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成长、产业不断升级紧密相关的。
在当前贫困主要集中在“老少边穷”的14个连片山区时,减贫的主要办法是否仍是发展生产尤其是发展产业,在有些地方却是要存疑的。当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提供了大量二、三产业就业机会,而农村尤其是自然条件较差的农村,投入产出回报率较低,农业产业占GDP的比重越来越小,靠发展产业解决当地农村减贫问题,可能造成产业投入低效、当地农民从生产中获利有限,扶贫反而达不到效果。
2017年4月笔者到西南Y县和P县调研,看了几个产业扶贫的点,也听了两县关于产业扶贫的报告,更加深了我对产业扶贫的担忧。
Y县、P县产业扶贫的对策看上去很眼熟,无非这样两个方面:一是招商引资,流转土地,调整产业结构,从而带动农民致富,其中的理想办法是“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由公司带动农民致富;二是鼓励农户提高农业投入,搞多种经营,变种粮食作物为经济作物。而这两个方面的实质又只是一个方面,即通过增加农业投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业效益,以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用一句话说,就是通过调整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来让农民脱贫,简称产业扶贫。
大家都知道,仅靠种植粮食作物,农民小规模经营,是不可能致富的。农民要致富就必须种高价经济作物,就要调整产业结构。问题是,在中国仍有占全部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村人口和接近20亿亩耕地的国情下,农产品供给能力极强,凡是高价经济作物都会有大量农户响应市场信号增加种植,使得市场供给增加,最终供过于求,以至于循环出现高价经济作物卖不出去、种经济作物反而不如种粮食作物的现象。
在市场条件下,农户具有极强的响应市场信号的能力,虽然种粮食作物很难致富,大宗粮食作物价格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种经济作物时机掌握得好、可能赚大钱,却也很可能卖不出去亏本。农户要追求这个高价,是要冒风险的。若地方政府替农户作主,通过政府投入鼓励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去种经济作物,风险就更高。
产业结构调整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尤其是有些产业通过政府推动形成区域优势,又与当地特定自然条件结合起来,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就可能成功,典型如赣南脐橙、湖北潜江小龙虾养殖。所以如果地方官员乃至中央政策部门到各地参观考察,不是随机而去,而是选择考察这些成功案例,这些官员就可能受到误导,以为调整产业结构成功是大概率事件。地方政府投入资金投入行政力量来帮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只是要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这是多么好的动机啊,不可能不成功,因此就有了运动式的政府推动的产业结构调整。
然而,我们也看到很多地方产业扶贫并没有成功。下一任地方政府往往只认为前任政府选错了项目,然后另选项目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效果也不一定明显。
当前全国有500多个贫困县,国家扶贫攻坚战略中相当一部分资金是用于产业扶贫,这些贫困地区因此引入资本,鼓励农户流转土地加入到新产业的发展中去。尤其是在当前各地必须在2020年前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压力下,大量资源投入到了经济作物的生产上,那些现在看来仍然高价的经济作物因为突然剧增的资源输入,供给必然大量增加,市场供过于求就在不远处等着。如果将全国500多个贫困县调整产业结构的目录拿来比较,就会发现,各地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极为相似,往往是茶叶、柑橘、猕猴桃、枇杷、苹果、西瓜、桃、梨、荔枝、蔬菜、食用菌等。 在农产品包括经济作物市场需求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增加农产品的供给,不仅很难赚钱而且会增大风险。笔者认为,这样做不仅不能使农户致富,而且可能造成农业收入的下降。相对其他一般农业地区,贫困地区存在着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太便利且信息不灵通的缺点,如果种植经济作物出现过剩,贫困地区将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结果就是,地方政府试图通过发展产业来让农民脱贫,却可能不仅浪费了国家投入调整产业结构的资源,而且让农民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地方政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时还有一个想当然的想法,就是通过招商引资,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资本下乡是要赚钱的,即使在少数地方资本进入农村带动了一方农村调整产业结构致富,却必然会增加市场供给,有可能造成整个市场的供过于求,资本下乡从事农业会分割农民本来不多的农业收益。
简单地说,全国贫困地区试图借国家大量扶贫资源的投入,支持资本下乡,支持产业调整,笔者认为这必须非常谨慎,因地制宜,充分调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切莫一扶了之、不顾效果。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