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中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资金总需求在7200亿元以上,其中,通过土地整治要建成2.3亿亩至3.1亿亩,需要资金4100亿元至5600亿元。
近年来,受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等因素影响,各级政府用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投入呈下滑趋势,与规划任务相比出现较大缺口,亟需改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土地整治的平台作用,积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趋势,巩固土地整治财政投资主渠道。土地整治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最重要、最有效的平台和抓手。“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离不开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为主体的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的有力保障。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平均每年投入土地整治资金近千亿元,其中“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新增费投入占到70%以上,为各地开展土地整治提供了稳定资金保障。
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费使用管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但是,目前很多地方还没有按照中央要求,及时在地方财政预算中设立“土地整治工作专项”,新增费主渠道作用受到影响,一些地方土地整治面临等米下锅的窘境。
为完成“十三五”时期通过土地整治建成2.3亿至3.1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首先要确保土地整治财政投资主渠道。中央财政应当稳定“土地整治工作专项”预算,并按照“以规划定任务、以任务定资金”的原则,对地方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灾毁耕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增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新举措,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相应设立“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足额保障土地整治专项资金。
以土地整治规划为平台,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当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渠道多,资金使用较分散。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整合各个渠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土地整治规划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的最佳平台和路径。近年来,国土资源部牵头研制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两项国家标准,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评价尺度的问题;同时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奠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的基础。2017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快编制“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规划,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其中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地块和图上。这一规定赋予土地整治规划统筹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使命,也为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激发资金集聚效应提供了科学路径和基本遵循。
打通用活土地整治政策,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中央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但由于财税金融政策等缺乏实质性支持措施,一定程度影响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2017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出台了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大措施,一是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二是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情况、耕地后备资源条件等,分类实施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打通补充耕地渠道“算大账”是土地整治政策的重大改革创新。中央规定,允许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投资方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指标调剂收益。这一政策创新不仅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开辟了新途径,还为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提供了动力和抓手。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总工程师 贾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