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立足于新时代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作出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优化审计署职责。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并仔细研读这一《方案》,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不仅是开启新时代国家审计发展新征程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
应当指出,当前我国的审计管理体制与保证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有一定距离。《方案》提出,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的客观需要,是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必然安排,有助于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某种程度上说,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我国现代审计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完全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必将推动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将强化党对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的领导,从而起到贯通党内监督、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作用,有助于解决原有审计监督覆盖范围过窄、监督独立性权威性不够强、体制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从而增强监督合力。这对于强化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审计组织协调、审计结果利用、审计整改,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也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优化审计署职责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审计机构改革是这场变革的重要内容。
过去一段时期,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局来看,审计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审计职责交叉重复分散问题比较突出,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同时存在,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还不适应。
《方案》提出,优化审计署职责,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地对派出审计监督力量实行整合优化。优化审计署职责将有助于整合分散在其他政府部门的审计监督力量,确保所有审计监督工作由审计机关一个部门负责,强化审计监督的唯一性、独特性,避免审计监督力量政出多门,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必将有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审计全覆盖是新时代国家审计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面覆盖是构建监督密网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监督体系权威高效的重要内容。只有全面覆盖,才能真正保证监督的震慑力。
新时代国家审计要有新作为。首先体现为要在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中有新作为。要聚焦于实现对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的审计全覆盖,聚焦于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全覆盖,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可以说,实现全覆盖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必然要求。
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优化审计署职责,确保了审计监督的集中统一,增强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充实了审计力量,将有助于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监督深度,深层次揭示体制机制问题,增强审计监督效能。从这个意义上讲,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优化审计署职责,规划了新时代国家审计发展蓝图,必将助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能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强大生命力,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所长 高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