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此,必须立足国情农情,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防范误区,有序有效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误区一: 忽视农民的主体地位
乡村振兴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但长期以来,在农村基层实践中,有忽视农民主体地位的现象存在。通过基层调研发现,在一些关乎“三农”的工作中,很少有人问农民自己希望怎样。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政府主体、农民客体”的局面。随之而来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没有被很好地激发出来。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应更加强调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重塑城乡关系,在城乡平等的基础上尊重乡村,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
误区二:
简单地用工业化思路
发展农业
乡村产业中,最核心的就是农业。作为生态产业,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有着显著区别。对工业生产来说,只要工艺相同,在任何地方生产的产品品质一般也会相同;而农业生产是利用生物的生命活动进行的生产,什么样的地域生态环境决定着生产出什么样品质的农产品。由于农业与工业相比具有自然再生产的独特性,导致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存在着一系列不同的特征。工业生产是劳动即生产、生产即劳动,而农业生产是劳动即生产、生产过程却不一定都是劳动的过程,由此决定了工业和农业在生产方式、分配方式上的不同。因此,农业发展不仅要遵循与工业发展相同的经济规律,更要重视遵循其自身特殊的生命规律和自然规律。
误区三:
照搬城镇化要求和理念
建设乡村
乡村的形成是人与自然长期演变的结果,很多乡村都有千百年的历史。因此,推动乡村发展不仅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还要尊重生态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要让人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立足乡村的特征,顺应各地的自然环境特点、农业的特色、文化和地理的特性,而不能把城镇化的理念简单照搬到乡村,忽视延续了千百年的乡土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应该看到,在此前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由于简单向城市建筑看齐,导致乡村模仿城市大建公园和广场、整齐划一集中建房,失去了乡村独特的味道和特色,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失去了乡村与城市相比所特有的价值。
误区四:
脱离工业化、城镇化来推进
农业农村现代化
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发端的社会变革与发展,从根本上看就是乡村变迁与城市发展的进程,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演变、由农耕文明向城市文明演变的进程,工农城乡关系变化是这一进程的本质特征。正是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引发了农民收入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数亿农民摆脱了贫困,主要也是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和进城经商创业的农民商人自我奋斗的结果,是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因此,不能离开工业化、城镇化来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将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误区五:
以个别现象
概括乡村发展全貌
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但如何看待和评价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变迁值得重视。应该看到,乡村“空心化”“老龄化”等现象,在一个村、一个地方是真实的,但这种现象只具有特殊性,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因而判断乡村情况更多要靠科学统计,而不能依据个别现象。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较大,即使是同一区域内的不同乡村,也因资源禀赋、区域位置、治理水平等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单凭哪一个村、哪一个地方的单一现象,不能概括整个乡村发展的全貌。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从取消农业税到各种惠农政策的不断推出,当前,中国乡村的发展已经处于历史上的最好时期。
误区六:
单纯以土地面积
评判农业规模经营
长期以来,人们基本认为,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必由之路,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不能实现农业机械化,也就不能用现代技术装备来经营农业,进而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事实上,随着科技发展,这个论断的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小型、微型农机的出现,打破了丘陵地区、偏远山区的自然条件对农机使用的限制。同时,很多地方的农民采取社会化农机服务方式,使小块土地也实现了机械化,他们还通过卫星导航和互联网服务进行信息化的田间管理,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规模经营概念。比如,湖南省很多地方人均只有七八分地,山区人均只有三四分地,尽管规模较小,但这些土地除了插秧以外,基本上都实现了机械化耕种。北方一些地方的小麦生产也没有实现大规模农场经营,虽然单个小农户没有装备农业机械,但通过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实现了统一施肥、统一收割。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发展,打破了土地规模的限制、弥补了其不足,促进形成了一种新的规模经营形式,赋予了农业规模经营新的时代内容。因此,需要重新定义农业规模经营,少数人服务多数人种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已经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
误区七:
对“资本下乡”顾虑重重
现在有一种论调,认为“资本下乡”存在侵犯农民利益的巨大风险,事实上并非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对此,关键是要加快清除阻碍城市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应该看到,没有农村各种要素进城就没有城市的繁荣。同样,没有城市各种要素下乡就无法实现乡村的真正振兴。因此,对资本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发挥的作用,应科学理性看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因噎废食。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 陈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