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在一定空间范围内,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中介服务机构、地方政府等相关主体共同构成的协同促进创新的组织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国正从技术模仿、消化和吸收阶段,转向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实现核心技术突破的阶段。在此背景下,构建一个功能健全、生态良好、机制灵活的区域创新体系尤为重要,可为促进新兴技术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需围绕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存在的激励不足、模式僵化、政策不聚焦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打造创新利益共同体、构建无边界新型创新体系、加快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增强支持政策精准度、探索发展新模式等方面,切实发力。
加快推动新兴技术发展,是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而构建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是促进新兴技术更好发展的必要条件。
国际经验表明,制造业是承担一个国家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推动制造业重点领域新兴技术突破和解决制约地区支柱产业共性技术瓶颈等,都离不开区域创新体系的支撑。区域良好的创新文化、制度环境以及配套政策,能为新兴技术取得突破提供基础保障;区域创新体系具有平台化、网络化、社会化的综合优势,能够为完成新兴技术突破的主体提供有力支撑;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主体,特别是重点科研院所、高校或行业龙头企业等,往往是实现新兴技术突破的实施主体或中坚力量。
反过来看,新兴技术的突破也会倒逼各类主体加快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升级,探索完善适应新兴技术发展的组织、体制机制、环境,以及要素支撑体系,进而重塑区域创新体系,使其基本功能发生质的飞跃,形成更有利于促进新兴技术成长的环境。
探索多种模式 增强体系功能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科技创新水平整体处于后发赶超阶段,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尚不完善,各地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参差不齐。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的区域创新体系已经具备较强功能,但其他城市的创新体系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无法为实现新兴技术突破提供有利的基础条件。切实增强我国区域创新体系的功能,需更好探索多元发展模式。目前,我国各地发展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发展产业专业型创新体系。这种创新体系是产业集群创新网络演化形成的,在我国,往往是由大量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少数行业龙头企业组成。集群的初始技术主要通过模仿和消化吸收获取,集群内部不具备原创性技术研发能力,也缺少相应的推动机制。同时,绝大多数的传统产业集群萌生于大城市的产业园区或中小城市。相比于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这些地方的区域创新环境难以为新兴技术实现突破提供最佳土壤。但也要看到,这种产业专业型创新体系具有独特优势,有利用集群内部的原始资本积累和企业家创新精神并整合区外创新资源的较好基础,有条件对新兴技术领域进行大胆探索。
二是以大城市为依托,发展多元化环境型创新体系。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在着手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这些地方的共同之处在于,拥有产业多样化的环境、众多的高素质人才、灵活的创新政策,以及开放、高效、畅通的国际化技术转移渠道。这些特大城市产业多样化程度很高,在创新主体能力、创新资源整合、创新市场化环境、技术传播扩散等方面优势突出,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装备制造等行业具有全球创新优势,有机会在新兴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创新。
三是以大型行业科研机构为依托,发展集中攻关型创新体系。我国拥有一批具有行业技术积累和产业化优势明显的国有科研骨干机构,这是集中攻关型创新体系的核心。体系中的企业传统科研优势较强,长期积累了雄厚的社会资本,容易获得同行业企业认可。特别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大型行业科研机构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时能够利用其体制优势,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创新,集中动员创新资源参与技术研发及后续推广应用,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新技术新工艺的突破。
四是以创新型大学和国家级科学研究机构为依托,发展“政产学研用”融合型创新体系。作为科技创新人才的聚集地,创新型大学和国家级科学研究机构承担着基础研究、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创新任务。这类单位拥有大量的人才资源,具有深厚的创新积累,能够长期跟踪新兴技术的前沿方向,也容易获得科研经费的资助。但这些机构受行政体制、机构职能等因素影响,难以建立一个产学研用较为完整的创新链,需要与政府、相关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政产学研用”融为一体的区域创新体系。中关村科学城就是这类创新体系的先行区,如今正逐渐成为各类创新主体共生共荣的群落。
以上各种创新体系的发展模式各具特色,且具有开放、包容、融合等特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兴未艾的今天,不同发展模式的区域创新体系开始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创新网络连接的广度与合作的深度,动员更多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创新。
提供全面支撑 完善配套政策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在推动新兴技术发展的机制、模式和效果等方面仍有明显差距。当务之急是尽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好现有体系存在的激励不足、模式僵化、政策不聚焦等问题。
第一,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创新体系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紧密的创新利益共同体。应围绕重点领域,相关地方或机构共同组建新兴技术创新联合体、区域创新共同体、新型研发组织或产业创新联盟等,建立协同创新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区域创新体系的社会网络,动员各类创新资源共同参与,在较短时间内推动新兴技术实现突破。
第二,支持构建超越地域、无边界的新型区域创新体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跨地区技术创新交流也日益增多,各地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时需突破传统的行政区域思维,引入无边界、互联、融通的思路,规划建设连接全国乃至全球创新节点的创新网络平台,与国内外先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创新网络不断向外延展。
第三,促进区域创新体系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要用好互联网思维,推动传统区域创新体系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把各类创新主体的数据资源打通、串联起来,建立共建共享机制,让数据成为新兴技术实现突破的“种子”。同时探索网络化平台发展模式,将各类创新主体、中介组织、创新平台、孵化空间、产业化载体等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不同主体互动、共享、合作的创新平台网络。
第四,增强支持政策的差别化、导向性和精准度。各地各部门应加强调研,找准新兴技术突破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基础研究、研发投入、试验、中试、风险投资等方面,有的放矢出台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创新主体遭遇的现实困难。
第五,探索市场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模式。要重视市场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或民间中介组织主导构建新型区域创新体系,由创新体系的受益者支付必要的创建费用。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考虑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付创新体系创建主体相应的费用,并且在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科技专项攻关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六,建立以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带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机制。可考虑统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攻关项目,并将区域创新体系列入项目设计和具体实施中,让项目相关参与单位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起合作的长效机制,把项目参与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实验室、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等各方面主体或平台“编织”成一个组织有序、运作高效、职责明确、功能完善的创新体系,在此基础上推动区域创新体系高质量运转。(作者:叶振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产业布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