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银行多渠道资本补充,将减轻银行信贷投放的资本约束,有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使流动性能够更有效率地注入实体企业。下一步,应加快建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一方面,银行需要内外源相结合补充资本,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配合,继续加强对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召开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创新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支持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非常及时且重要。这既有利于商业银行稳健可持续发展,更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和能力。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3.81%、11.33%、10.80%,资本充足水平总体良好,均符合监管要求。但是,商业银行仍面临较大资本压力:随着资管新规等监管规定实施,表外业务正在回归表内,加快资本金消耗;成立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子公司,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资本金。
其实,对银行来说,资本补充本是一项常规工作,业务发展、规模扩张,本来就会消耗一定的资本金。近期,央行等出台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进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行列的部分银行,还将提出附加资本要求。
目前,我国商业资本补充工具较少,尤其是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匮乏。对非上市中小银行而言,一般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二级资本,可以使用的一级资本工具更是有限,这对中小银行业务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为实现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银行迫切需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加大资本补充力度。
2018年以来,在连续多次降准和公开市场操作之后,市场流动性已经较为充裕,但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和民营企业仍然感觉融资难、融资贵。如何实现从“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关键。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支持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将减轻银行信贷投放的资本约束,有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使流动性能够更有效率地注入实体企业。
国务院金融委这次会议提到的“永续债”,是指没有明确到期日或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即理论上永久存续。在我国,非金融企业发行永续债已有多年经验,规模超万亿元,但我国银行业尚未发行永续债。巴赛尔协议III推出之后,国外银行发行永续债已有较多实践。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协调下,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加强协作,加快制定相关细则,银行永续债有望尽快发行。对银行而言,发行永续债的突出作用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对上市银行来说,永续债可增加其他一级资本,改变其他一级资本较少、二级资本较多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对非上市银行来说,永续债可拓宽资本补充来源,增加一级资本补充工具,有助于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缓解资本压力,更加专注主业等目标。
下一步,应加快建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一方面,银行需要内外源相结合补充资本。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提升营利能力,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适当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外源性资本补充需要从审慎角度出发,根据市场情况统筹运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工具适当补充。比如,适时通过优先股、可转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工具补充资本。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配合,继续加强对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除永续债之外,还可以继续探索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进一步增强资本补充工具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效率,并赋予商业银行一定的发行自主性。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