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如何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推动农村消费结构升级,对于决胜小康社会和稳增长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除了收入补贴、家电下乡等传统刺激需求方式之外,以新供给开启农村消费有望成为今后我国农村消费升级的新模式。
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有待进一步激活
对我国农村人均GDP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指标研究可以发现,从全球视角来看,河北省所辖县及县以下的消费水平大体相当于美国上世纪60年代中期、日本70年代中期的消费水平;就我国情况而言,河北省的县及县以下消费水平大体相当于2003年北京市的消费水平,大约相当于我国2010年前后的消费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消费尽管与大中城市存在一定差距,但也孕育了巨大的消费潜力。
从动态的增长潜力来看,过去几年,我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一直高于城镇居民。2014年至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城镇平均高1.4个百分点,最高为2.9%,最低为0.7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一直呈现缩小趋势。从边际消费倾向来看,2010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总体大于城镇居民,也就是说相较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更愿意把新增收入更多地用于消费支出。
研究发现,当前农村消费潜力相对而言比较大,收入增长的速度相对也更快,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较高,已成为一个拥有巨大成长潜力的消费市场。
农村制造业产品消费潜力应予以重视
以城乡视角来看,当前上海、北京两地服务业在GDP中的占比分别达70%和81%,该数据已接近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而我国很多省份县及县以下地区的情况则恰好相反,服务业占比较低,制造业和农业占比较高。以河北为例,河北县及县以下地区服务业平均占比为35%,最低的只有20%。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城镇的服务业和一二产业之比大概为“七三结构”,以知识产业、信息产业、文化娱乐产业、金融产业以及高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子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产业,将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心。然而,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则与之相反,呈现“三七结构”态势。
事实上,供给结构最终将与消费结构相匹配。从短期来看,对于我国城市而言,服务消费品的增长空间较大;对农村而言,物质消费品的潜力会更大。无论是一般的家用电器产品,比如空调、电视、洗衣机等,还是一些家居产品,比如床垫等,这些物质消费品在农村的消费增长潜力应引起重视。
积极探索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新模式新路径
在扩大农村消费方面,需要选择合适的模式和路径。一种是以收入增长推动消费增长。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二者是正相关关系,收入增长会提升人们的消费能力。政府给予农民补贴或者实施家电下乡等政策,实际上也是变相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随着我国农村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后,再用类似于2008年那样的收入补贴、家电下乡等需求刺激政策,其边际作用必然会下降。因此,需要转换思维,寻找能够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新模式、新路径、新的着力点。
相比之下,新供给对于消费结构的影响更值得关注。新供给主义经济学认为,在已有市场中,供给满足需求;在新市场中,新供给可以创造新需求。在旧产品或原有市场中,比如饮食、穿衣等基本物质产品市场,人们对衣食住行的需求本就存在,供给只能满足需求;而在新产品和新市场中,则是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新供给引领农村消费升级,从生产角度看,是增加新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从销售角度看,则是发挥渠道、零售、商业的作用,促进产品和服务的流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且不断优化的供给结构。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零售业态在扩大农村消费方面发挥的作用,应予以全面、客观的认识。新零售渠道在提供农村消费便利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优化服务等方面,均具有积极作用。比如,苏宁云零售、村淘宝店、拼多多的商业模式等,通过薄利多销降低了农村居民的购物成本;标准的零售店保证了消费产品的质量,同时也提升了农村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知度。
在此之前,我国更多的是从需求侧出发促进农村消费,随着传统家电下乡以及收入补贴等政策的实施,对于消费增长和质量改善的边际作用下降,未来应更多地从供给侧入手,发挥新供给的引领作用,扩大优质产品以及服务的供给,进一步拓宽产品供给渠道,以新供给引领我国农村消费升级发展。
(作者系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 滕 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