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生态环境治理。特别是我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始终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深化环保合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打造绿色丝绸之路。
综观“一带一路”参与国的情况,不少国家和地区都面临较为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采取务实举措加以推进,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题中应有之义。下一步,“一带一路”参与国需进一步坚持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向,把绿色作为发展底色,努力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经贸合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贸合作相辅相成的发展格局。
广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要积极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一带一路”参与国政府间的政策沟通,通过提高政策透明度增进了解与互信,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共识;加强各参与国科研机构间的交流,就绿色发展模式、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进行充分研讨,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绿色发展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的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广泛开展各参与国间的文化交流、旅游合作、志愿者服务等,分享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为进一步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分类建设国际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各参与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均衡,其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也存在差异。但也要看到,“一带一路”各参与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技术和相关产业等方面各有所长。这就需要对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合作需求和不同合作基础的国家制定各具特色的、有针对性的双边、三方或多边合作机制,共同塑造更加平衡和更加优化的合作发展格局,逐步形成生态环境问题共商、生态技术服务共享的多赢局面,推动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标准。基础设施是制约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关键领域和核心内容。应将构建全方位、复合型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努力推动高质量、可靠、抗风险、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不断引入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行业的国际环保标准,提升低碳化水平,既保证经济效益,也把对环境、社会可能造成的直接风险、间接风险降到最低,有助于各参与国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关键道路、口岸基础设施、航空基础设施、管道网线等重点工程的建设中,应着力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把握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一带一路”参与国生态环境要素差异较大,不少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比较薄弱。因此,我国在推进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可以优先考虑在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合作,从采购、生产、包装、流通、消费和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加强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将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企业的发展有机结合,发挥核心企业的龙头作用,放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效果,促进供应链体系企业之间的合作,提高全链条上每个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广度、深度发展。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生态环保企业的资金支持,减轻生态环保企业的经济负担,为相关企业提供多元化和可持续的投融资支持,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措施。需开展对“一带一路”参与国绿色环保项目的投融资需求研究,制定相应的绿色投融资指南,探索绿色投融资的管理标准、认定程序和方法。对于加大环保生产技术投入、积极转变粗放生产方式的企业,可考虑放宽金融信贷条件,在融资额度和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保障绿色投融资精准对接,促进资金投入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聚焦。
大力构建绿色能源体系。“一带一路”各参与国应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源安全,发展可负担、可再生、清洁和可持续的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促进各参与国能源转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世界新能源生产和应用大国,应将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各参与国构建新能源体系的需求相结合,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投资,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
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作用。在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中,以民营企业、民间机构、民间组织为主体的民间力量不可或缺。加强各国民间力量之间的多领域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桥梁纽带作用,对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国已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中的很多国家,共同开展了诸如公益慈善活动、论坛、展会等多种形式的民间交往,促进了沿线国家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共识。今后,应进一步扩大各国民间力量在“一带一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参与度,形成各界力量携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创新工程”研究基地副教授 邓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