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只有让医闹者感到无利可图,感到因此违法犯罪得不偿失,他们才会罢手。这正是四部门发文,要求先行责任认定,不能盲目进行调解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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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
这一新闻被许多媒体称为“四部委发文严打医闹”,言简意赅,引发广泛关注。与既往相比,《通知》除了措辞更加严厉,意在重拳出击、严打医闹外,亮点还在于先行和强化了责任认定,明确要求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医疗纠纷责任在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笔者以为,别小看这些“技术”活儿,它对打击医闹具有重要意义。这等于既给相关部门在处置医闹时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断了医闹者的“后路”,打中了医闹这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七寸”,值得期待。
医闹或者说医疗纠纷多发,除了少数确因医护人员不负责任外,还有很多是有人看到了医闹的好处,是利益驱使。这些医闹者深谙“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道理”。于是,不管问题所在,是否会伤害医护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等,先组织人马“闹起来”再说。而一些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往往是一见医闹,不是依法依规予以“严打”,反而抱着一副尽快息事宁人的态度,或进行调解,或赔钱了事。这样一个权宜之计,却在客观上助长了医闹者的“信心”和“勇气”,结果就是医闹事件绵绵不绝。
常言道,打蛇打七寸,打击医闹的方式方法也要“精准命中”才有效果。什么是“医闹”的七寸?利益。他们图的就是钱。只有让医闹者感到无利可图,感到因此违法犯罪得不偿失,他们才会罢手。这正是四部门发文要求先行责任认定,不能盲目进行调解的关键所在。
当然,让医闹者“无利可图”只是打击医闹的关键一步。要从根本上破解医闹困局,还应将医疗事故的调处纳入法治轨道。医患双方应该互信互谅,而不是成为敌人。正因如此,发生纠纷应该采取合法方式解决,唯有把医疗纠纷的处理纳入到法治化轨道,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的长效机制,才是消除医闹的根本。(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