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减税降费的改革已涉及到深层次利益调整,用政府的“痛”来降低企业的“税”说明改革总体方向是政府让利,这实际上是一次政府的自我革命。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对于企业税费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草案报告明确提出今年减税降费的具体方案和目标,今年要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用政府的“痛”来降低企业的“税”。(3月15日中国经营报)
关于减税降费,总理在报告中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就是2017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减少涉企收费2000亿元。在记者会上,总理表示,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负总额有望达到万亿元。
我们在预期减税降费政策“两会”后落地的同时,如何理解总理讲的要用政府的“痛”来降低企业的“税”呢?
用政府的“痛”来降低企业的“税”,首先说明减税降费的改革涉及到深层次的利益调整。目前的减税降费改革,营改增已经全面推开,确保了所有行业税负有减不增,因此企业和政府都积极支持。但营改增要继续向深入推进,就涉及到企业和政府间利益的再分配,遇到利益“受损”方的阻力是难免的。比如税率合并改革,税率确定得高一些,政府就拿得多一些;税率确定得低一些,企业就得得多一些。总理明确表态,要用政府的“痛”来降低企业的“税”,那么减税降费改革的总体方向就是政府让利。
总理还表示要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这可以说是在压缩“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再度降低政府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这一改革举措对于企业减税降费来说,意义更加重大。一方面,如果减少政府收入的同时不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支出,减税降费的改革就无法长久,甚至有可能反弹。通过降低行政运行费来为企业减负,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压缩一般性行政运行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支持简政放权改革。政府的财力降低了,要办的事情也就会相应缩减,如果不减少涉及民生等公共事务支出,就只能减少行政运行经费。这样,财政支持的一些审批和许可等制度性交易事项就会减少,这将客观上推动简政放权的深入。反过来,简政放权改革推行彻底,又能从根本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的各种税费负担。
因此,总理提出用政府的“痛”来降低企业的“税”,实际上是一次政府的自我革命,目的在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巿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