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乔瑞庆认为,“以租金换消费”模式让人们看到了破解“高房租”难题的曙光。维持好这种模式,长租公寓要秉承“尊重租客、服务租客、方便租客”的宗旨,赚该赚的钱,把钱赚到明处,从而实现双赢互利。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部分住房租赁企业正在试水以租金为基础现金流、以消费为推动力,实现“以租金换取消费”的新型租赁模式。某长租公寓以会员制提供服务,将会员所有房租消费和生活消费转换为消费积分,在相关平台上按规兑换,消费越多可抵扣租金也越多。(8月29日新华网)
这个夏天,“高房租”同天气一样炙热。资本推动也罢,供需失衡也好,不管什么原因,房租确确实实地是大涨了。一时间,“高房租”成为热点话题。分析房租上涨原因的言论很多,但关于高房租破解之道的理性思考却鲜有。就在“高房租”话题即将被“滴滴顺风车”话题盖过之时,鼎家破产又激起了人们讨论“高房租”的热情。鼎家“租金贷”曾被看作减轻租客租金压力的“金融创新”,没曾想这个“金融创新”的结果却是以租客和房东承担风险为基础的。于是,“高房租”“租金贷”成为众矢之的、千夫所指。
面对“高房租”,我们该怎么办?“以租金换消费”模式让人们看到了破解“高房租”难题的曙光。从这个意义上,“以租金换消费”这个词犹如一缕清风吹散了住房租赁市场的闷热。在“以租金换消费”模式中,租客变身为长租公寓的会员,用消费换积分,积分越多,抵扣的租金越多,想想就很美好。
“以租金换消费”模式中,消费很重要。问题是,长租公寓为什么同意消费积分抵扣租金。解释只有一个,长租公寓能从租客的消费中获取到相当于租金的收入。如何获取?方式很多,一种是自己开店,租客在店里消费赚积分,长租公寓则赚取开店利润。这种方式投入大,回报期长,并不可取。另一种方式是寻找合作伙伴指定消费,租客在指定商店消费赚积分,长租公寓则从相应收入中抽成。这种方式属于轻资产投入,操作容易,采用的可能性很大。当然,也不排除采用其他方式的可能性。现代社会创意无限,不乏想象力,很多成功的商业模式,外人很难看出其是如何操作的。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有一点是肯定的,长租公寓从租客的消费中所赚利润不会低于其放弃的租金收入。对租客而言,用消费积分抵扣租金相当于用消费交租金,增加了其选择空间,提升了生活品质。整体看,长租公寓和租客是双赢互利的,是一个好模式。
为了将这个模式执行好,在操作中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尊重租客的消费意愿。不能强制租客消费什么,也不能用积分引导消费,比如,购买高利润商品积分高,购买低利润商品积分低。消费多少元相当于一个积分,要确定下来,方便租客换算。二是要防止价格歧视。租客消费商品的价格不能高于其他消费者购买同样商品的价格。三是不能诱导租客非理性消费。租客消费基于生活需要,长租公寓不能为了刺激大额消费多赚钱,搞什么消费贷诱导租客消费。
一言以蔽之,维持好“以租金换消费”这种模式,长租公寓要秉承“尊重租客、服务租客、方便租客”的宗旨,赚该赚的钱,把钱赚到明处,从而实现双赢互利。(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乔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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