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改革情况,为建设地方主体税源、建立现代税制探索了相关经验。根据房地产调控的需要和国家对财产收入进行二次分配的需要,对拥有多套房的业主或者拥有高档住宅、独栋别墅住宅征收部分税率的房地产税收,应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努力方向和重要组成部分。
1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近来菏泽、广州、珠海等地相继出现取消限售、降低社保门槛等政策微调,市场对楼市政策走向十分关注,有的人认为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严格的调控措施将放松。在这种背景下,重庆提高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的房产税起征点,与菏泽、广州等地有所不同,也符合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调控要求。在确保“房住不炒”总体调控思路下,各地区可根据本地房地产发展情况,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以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其实,重庆市和上海市作为我国第一批试点房产税的城市,自从2011年初试点房产税改革以来,其政策走向就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重庆与上海试点了不同的房产税改革方案,重庆主要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进行征收房产税,对不同的房屋采用不同的税率,总体上为0.5%至1.2%。上海则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征收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另外,两地房产税试点方案都确定了相应的免税面积等。
总的来说,重庆是对存量房征税,而上海则对增量房征税,重庆税率相对较高,上海则较低。虽然目前社会各界对这两个地区试点情况尚未达成推广的共识,但是国家通过这两个地区试点房产税,其目的就是为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重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试点改革,特别是根据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需要,通过提高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来强化市场化手段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为我国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积累了有效的改革经验。因此,在当前各地采取限售限购的背景下,重庆房产税调控的思路和举措值得关注,调控的效果也值得进一步研究和验证。
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改革情况,为建设地方主体税源、建立现代税制探索了相关经验。2019年国家将会出台大规模的减税措施,增值税等主体税种税率有望进一步下调,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也将逐步落实到位,根据房地产调控的需要和国家对财产收入进行二次分配的需要,对拥有多套房的业主或者拥有高档住宅、独栋别墅住宅征收部分税率的房地产税收,应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努力方向和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对独栋高档房征收房产税的调整,特别是对征税规模、征管方式、免税确定等关键税制要素的调整,也将为今后我国房产税制度的改革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注册税务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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