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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医患关系——信任的裂痕需要时间来缝合

http://www.newdu.com 2016/5/27 中国经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新闻背景:

  3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通知》明确,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

资料图片

  “责任认定先行”是关键一步

  有利于认定医疗责任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很多医院之所以“花钱买平安”,不仅是为了尽快恢复医疗秩序,也是为了医院声誉(医疗机构之间竞争也很激烈),另外某些医院领导也是为了逃避管理责任。强制“责任认定”,就便于认定医院责任、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责任,有利于追责和改进医院相关工作。【详细】

  别把医闹与医患关系绑在一起

  医闹确是当下医患关系紧张的衍生品,但并不是医患关系的必然结果。数量上看,医闹只是医疗纠纷事件中出现的极个别现象,只是在舆论的关注下被放大了而已,绝大多数的患者及家属仍然选择理性维权,因此不能错误地认为医患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就会有医闹。而从性质上看,医闹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特殊职业,一些“职业医闹”实际上就是以闹事为利益手段。动不动就在医院摆花圈、设灵堂,恶意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殴打、侮辱医务工作者,这些行为已经脱离了正常的医患关系,而构成了违法犯罪。【详细】

  用制度将医患关系拉回法治轨道

  从以制度涵养文化的角度看,无论是“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还是“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指向的其实都是“私了”。这样的“私了”多了,会助长医闹的行为,让“事情闹大了再说”成为一些人的“路径依赖”。同时,也会让医生心里窝火,久而久之会进一步破坏医患信任,让医患关系陷入恶性循环,更会滋生社会的戾气。【详细】

  根除“医闹”更需要治本之道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复杂的,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应该与打击非法行医,治理医德不端、过度医疗等现象同时进行。毫无疑问,医生行业是中国最苦最累又最受气的职业之一,76岁老中医边啃烧饼边加班、医生连续加班晕倒手术台等新闻,让大家感动并感叹医护行业的不易。然而,也有像“手术中遭两次加价”“能动手术就不开药、能开贵药就不开便宜药”等失序行为刺激着公众神经。因此,此次出台的《通知》也特别强调,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详细】

  微言大义:

  @肥大的番茄:如果一心为患者的医生。确实需要保护。

  @玩野小新新Y:一切以法律以事实为准绳。

  @十年后的我o:应该设置独立的医患窗口平台,专门受理各种纠纷。

  @秋凉-枫若犹红:应该这样,不然以后没人学医,医院没有医生。

  @_张佳田:到底谁是弱者?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有理无理,闹大了再说”,是一些人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想法;与之相应,“有责没责,赔点钱得了”也是一些医院处理纠纷时的态度。今后,这样的做法将被叫停。

  让病人尽量享有免于痛苦的尊严,对于医生群体本身,同样要确保他们有免于焦虑和恐惧的尊严。这不仅是为了他们,更是为了我们。

  知乎网友MrHu的一番话更让人深思:“医生能做的只不过是肉体上医治,对于残缺的灵魂和堕落的道德,我们也无能为力,对于整个社会已经付出了太高的代价相互间的不信任感,我们也很难开出处方,这也不是仅仅一个医生群体能够改变的,需要所有人不懈的努力,医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只管救治病人,而不受任何其他东西的影响。对于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体制,我们比谁都更渴望,我希望所有病者能有所依,而不是靠恶意逃单这种方式,我希望以后的收入都是我提供专业技术的回报,而不是被贴上拿药品回扣吸血鬼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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