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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切忌“签而不约”

http://www.newdu.com 2016/6/8 深圳特区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6日正式公布。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现今虽说医疗网点大普及,延伸到社区,但是看病难问题仍然存在,不少城市医院人满为患,看个感冒之类的小病也得花上半天的时间。而有了家庭医生,除了重病急病,一般的小病和慢性病无须刻意费神去医院,只要打个电话医生就可上门诊疗,此举不仅为患者提供了便利,也为医院分解了就医流。再则,医生与居民“签约”,医生与居民不仅是医患关系,也是甲乙双方的契约关系。医生对患者从被动的接诊变为主动的问询,两者感情将加深,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

  ——罗瑞明

  从各地以往的试点情况来看,虽能完成家庭医生服务签约,但“签而不约”现象比较突出。不少群众反映,不知道自己的家庭医生是谁,也没有享受过相关服务,签不签一个样。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公众拥有话语权。同时,必须为签约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实惠,从而增加家庭医生服务的“含金量”。此外,摒弃行政命令的“拉郎配”,允许居民和家庭医生的双向选择,有助于推动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让更多群众真正爱上家庭医生。

  ——张枫逸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既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为此,不能为签约而签约,而应建立起监督与激励机制,从而增强家庭医生的责任感与积极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须要有一定的进入门槛,须医术比较全面,确保服务质量。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须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大医院之间形成无缝对接,方便及时转诊,并且构建起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唯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才能真正赢得更多人的信任,不断扩大覆盖面,成为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

  ——清如许

Tags: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忌“签而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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