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刊发《相信组织 依靠组织》一文,文章认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必然要求,体现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不可怕,关键是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积极改正。本期“廉议汇”约请三位嘉宾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犯了错误还讳疾忌医、自说自话,不可避免会在权力失范的道路上越走越偏,失范行为会不断累加,违纪违规行为也会不断升级。只有在失范行为与非失范行为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地带,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才会越来越少。在一个改革和创新的时代里,要让“四种形态”发挥应有的效力,须健全“四种形态”的实施操作系统,让“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科学有效,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罗志华(湖北天门 公务员):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有正确心态。要正确理解“四种形态”的前置监督作用。过去不少同志习惯于“要么不处理、要么算总账”的二元思维,认为纪委找谈话多是“摊上事”了。其实,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抓早抓小的预防举措。
要以善意去回应党组织的善意。“四种形态”以预防腐败、挽救党员为主要目的,党员干部不能以隐瞒、欺骗、对抗等手段回应组织的谈话或调查,对组织老实、对党忠诚,方能在组织的帮助下及早醒悟,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共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保持言行一致,不得欺骗组织,不能违反组织纪律。现在少数党员干部被利益所诱惑,利用权力谋私利。在犯错误的时候,没有积极向组织坦白,恳求组织的帮助,重新获得组织的谅解,而是刻意隐瞒事实真相,通过邪门歪道寻求救助,离组织越来越远。这样的党员丧失了党性,不断滑向犯罪的深渊,势必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我们党有自我净化、自我纠偏的能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也是开展党内核查、挽救犯错党员的有效做法。培养一名合格的党员,组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组织都会尽全力保护和拯救。
(整理: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