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7·23”北京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发布,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调查组认定此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见《长沙晚报》今日A5版)
@朱昌俊:不少人会认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个定性对很多不守规则者将是一个提醒。然而,规则意识往往因人、因时而异,我们还是要将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之网织得更密一点,尽可能压缩危险空间,这才更靠谱。
@戴先任:这一事件提醒每一个人,人人都要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负责。生活中可以与之类比的事情确实不少,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有所不为。在我看来,若要谈其背后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都有需要反思、需要检省的地方。
@语函:是的,在这个流行“不走寻常路”的时代,总有声音说按规则办事的老实人会吃亏。于是,一些人践踏规则行事。有的人甚至到了没有耻感的地步。因为对规制没有敬畏,所以他们也不会怕道德谴责。更可恶的是,如果你老实较真,他们反而会说你傻。
@默默:人是必须要有敬畏之心的。敬畏,包括两个层面,你尊敬什么和你畏惧什么。这是时下很多人缺少的教养,尽管他们有文化。
@晓乐:违规者有时也能侥幸得到成功,不过其侥幸一时,不见得能侥幸一世,守规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踏实的路。从程度来看,破坏规则的行为,其后果或轻或重。有些破坏规则者正是因为结果轻微而忽略了自己行为的不当性,而有些破坏规则的行为则可能会丢命。平日小处随便,自以为有背景、有手段,到了特定时候,就可能会出现追悔莫及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