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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治霾资金再中“埋伏”

http://www.newdu.com 2016/12/20 经济参考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今冬最强雾霾来袭,20多个城市拉响雾霾红色警报。而不久前,财政部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列举五大典型案例,点名批评部分地方政府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扩大开支范围。

  不少网民表示,骗取、挤占、挪用治霾资金,表明地方政府既没有看好眼前的账本,也没能算清长远的利益。建议加强和完善公共财政资金与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不能让治霾资金中了“埋伏”。

  治霾资金使用不透明

  “本应专款专用的治霾资金,到了地方却遭‘埋伏’,肆意用作他处,若对此类违法行为不进行查处改进,即便投入资金再多,诸多重污染区域的空气质量也会依然频繁‘爆表’”。网民“WKK-007”忧心道。

  有网民表示,治霾资金使用不透明以及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一些地方恣意妄为。治霾资金被骗取、挤占、挪用,表明地方政府既没有看好眼前的账本,也没能算清长远的利益。

  网民“何莉莉”表示,要保证治霾资金用好,首先要做到强化专项资金、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专项资金怎么用、如何用、用在哪里,都要及时对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网民“冯海宁”表示,挪用治霾资金用于其他其实是另一种“霾”,这种“霾”影响治霾效率和治理效果,危害不容小觑。

  资金监管须问责到底

  网民“何勇”表示,上亿元治霾专项资金遭挤占挪用,实质上是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出了漏洞,给了相关人员可乘之机。

  “应该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与审查。”网民“陶舜”表示,加强和完善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查、拨付,这需要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同步监管、监督,将专项资金堵在违规使用源头。

  网民“何勇”表示,在加大对地方政府违规使用专项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罚力度的同时,还需要强化对财政违规行为的追责制,追回被挪用的专项资金,进行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财经纪律没有刚性约束,所谓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则也将是形同虚设。

  (记者 李会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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