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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交通违法“将功折罪” 你怎么看?

http://www.newdu.com 2017/5/11 西安晚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主持人:近日,记者从福建莆田市交警支队获悉,本月起,莆田交警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针对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行驶这3类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车主在接到交警电话通知后,可通过参与该活动“将功折罪”,“举报”其他人的这3类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要求的将被免予处罚。

  关育兵(山西 教师):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行驶,这些交通陋习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根治,很大程度上与警力有限有关。以莆田市为例,全市目前有30多万辆汽车、30多万辆摩托车和近百万辆电动车,此外每年还新增近6万名的驾驶员,交通管理压力巨大。单靠数量有限的交警,要完全发现和制止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显然是不现实的。通过把交通违法车主和广大市民变为监督者,这就弥补了警力的不足。

  主持人:对举报人进行一定奖励可以理解,但“将功折罪”合适吗?

  殷建光(河北 职员):用“将功折罪”的办法有三大弊端:之一,会导致某些公民为了“折罪”,挖空心思地去寻找“交通违法”现象,甚至会打造“交通违法”陷阱;之二,会导致某些公民对“交通违法”满不在乎,因为他有免责的机会;之三,会给某些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成为一些管理者权力寻租的平台,比如利用别人的举报弥补违规者的处罚。

  主持人:管理部门在治理交通违法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这种态度值得肯定,但“创新”也要讲方式方法,尤其是要做到合理合法。

  余明辉(河南 公务员):各地创新交通管理的招数频出,有的起到较好的效果,有的由于制度本身的不科学不合法等在争议中不得不停摆,有的则由于相关措施存在漏洞和不完美,效果不佳或难以长久实施。这些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每一项交通管理创新措施的出台,首先要考虑的是制度的完整性和合法合理性。具体到举报3类交通违法可“将功折罪”,还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明晰实施条件,分类实施,使其更加合理合法和高效。

Tags:举报交通违法“将功折罪”,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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