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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测评不能成为“乱评”

http://www.newdu.com 2018/6/6 深圳特区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日前,有网友在挑选防晒衣时参考了一家第三方消费品测评网站,却发现该网站推荐的一款产品曾被曝光虚标防晒指数。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第三方消费品测评机构或个人鱼龙混杂,反而让消费者不知所措。

  如今的网络消费品琳琅满目,消费者往往会在挑选的过程中反复比较产品,根据网上的评价作出选择。其中,由于第三方测评网站是处于买卖双方利益之外的独立个体,其测评结果理应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因而在消费者心目中往往可信度较高。然而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或个人却是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其关键在于准入门槛过低和统一测评标准缺失。这样测评出来的结果,不仅无助于指导消费者选择产品,甚至会导致人们上当受骗。当下,亟须尽快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杜若

  消费品测评行业不能成为法外之地。一方面,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保证测评机构及测评行为的公正性、独立性,以帮助消费者在购物时进行选择和决策;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对消费品测评网站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其服务情况,并做好审核、备案,推动整个行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付彪

  直至今日,国内市场的第三方消费品评测,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既没有找到成功的盈利模式,也没有必要的专业化实力作为业务支撑,更没有在长期的优胜劣汰中实现信誉的累积。在快赚钱、赚快钱的行业文化内,第三方消费品测评,距离成为可靠的消费决策参考,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然玉

  消费品测评不能成为“乱评”,有必要给消费品测评戴上“法律笼头”“标准笼头”。立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出台细则或解释、制定行业规范等途径,明确消费品测评的性质、边界和法律后果,明确行业准入的主体资格、条件和门槛,明确测评的方法、范围和标准,明确退出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乱评”的法律责任,用规矩约束规范消费品测评行为,保障测评的公平与质量,推动测评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李英锋

Tags:消费品测评不能成为“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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