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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童令”:给未成年人节目把好关

http://www.newdu.com 2019/4/7 深圳特区报 佚名 参加讨论

  4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相关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该管理规定将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时下,一些媒体平台上的未成年人节目屡屡出现过度宣扬童星效应或炒作明星子女等现象,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极易受到错误观念的误导,此类节目的出现给他们形成了不正确的示范。广电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一改之前对此类事件难以前期把控、只能事后追究的弊端,着力在事前“净化”和“过滤”上把好关口,对未成年人节目矫正纠偏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社会公器,媒体播出的内容应当强调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价值导向,必须从严管控节目制作播出的各个环节,创造出适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良好荧屏环境。——六水

  把内心纯净的少年儿童推向光怪陆离的娱乐圈的,是其背后的各色“大人”——有综艺节目的制作人员,有“童星”的父母,也有作为消费者的大众。如果仅针对其中一方进行治理,根本无法真正达到“限童”目的。比如,在强大利益的诱惑下,可能就会有“童星”的父母把孩子作为赚钱的工具推向舞台和屏幕,使他们承受超出身心负荷的重负,这往往会给这些孩子带来难以预料的伤害,影响他们走好未来的人生之路。所以,我们不仅要在行业制度上规范相关节目的制作,还需要制定更多的配套政策,对“童星”父母、消费大众的行为加以规范。——春华

  其实,一些亲子类真人秀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限童令”不可一刀切。一方面,亲子类节目的观众代入感较强,家长可以在观看节目的同时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得当;另一方面,通过积极的舆论引导,亲子类节目有助于向家长们普及科学的教育理念,使他们学会正确的沟通方式。“限童令”真正应该限制的,是节目制作平台为了收视率而人为制造冲突、大肆炒作“童星”以及形成错误导向等不当行为。——拾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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