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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壮士座”,未必让人坐得稳

http://www.newdu.com 2018/12/7 红网 吴闻哲 参加讨论

  因乘客与驾驶员争执导致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一事舆论热度尚存,最近,河南郑州的一项举措又将公交乘车安全与文明的话题炒热。据媒体报道,为防止车上人员争吵打斗引发交通事故,郑州公交公司日前在44路公交车上设“壮士座”,座位上贴“我是公交安全守护员”的标语,鼓励乘客主动制止司机和乘客间的冲突,维护车辆行驶安全。

  乍一看,这举措还挺慷慨热血,传递出满满的正义感,自然也少不了网友的点赞。与私家车辆不同,公交车的行车状况关乎更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正因如此,屡见报端的乘客抢夺方向盘、掌掴司机事件无不激起公愤,这类自私任性的乘客若是被拘留或被众人制服,也让人拍手称快。此次设立“壮士座”,鼓励真的猛士路见不平一声吼,可谓充满了正能量。

  可细细一想,这“壮士座”当真设得必要,设得妥当吗?未必。相信大部分乘客只是想找个座位安安稳稳乘坐一段时间,而不是以随时介入矛盾为己任。给特定座位贴上“壮士席”的标签,容易为入座者带来较大精神压力。万一发生非常状况,众目睽睽之下是否应见义勇为,想必对不少人来说都要思想斗争一番。这样看来,因存在一定的道德义务,“壮士席”的入座率应该不会很高,在高峰期对本就拥挤的车厢空间也会造成浪费。

  “壮士席”传达的是一种精神激励作用,鼓励乘客在缺乏外部援助的情况下对危险行为自行制止。但事实上,很多人并不具备私力救济的能力,盲目鼓励他们干涉纠纷反而易于将其置于危险境地,产生无谓牺牲,得不偿失。

  此外,私力救济的最大问题在于难以把握违法与合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制止违法行为常会涉及正当防卫的概念,而正当防卫实际上有着严格的认定条件。首先防卫只能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若是不法侵害只有预兆,或已经结束,便不能采取防卫;其次防卫仅限于不法侵害人,不可涉及第三者,且不能超出合理必要限度。问题是,紧急突发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防卫行为的对象、程度等很难把控,更何况不排除个别人以正当防卫之名夹带私货,趁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可能。而且,不论最终是制止者还是被制止者受到损害,责任认定也存在较大难度,公交公司作为鼓励出手的一方,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呢?

  并不能就此认定公交公司将车上安保甩锅给乘客,设立“壮士席”对于激发群众社会责任感,不做冷漠的看客的确有着积极意义。但为了有效避免此类事故,公交车管理方或许还应求诸己,比如加强司乘人员文明素质、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培训,或配备随车安保员,等等,毕竟公交车运营实际就是与乘客签订了契约,内容既包括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又要保证每一个搭乘者的安全。

Tags:公交车“壮士座”,未必让人坐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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