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赚8.4万;每天赚2800元,每天只能用30-50元车费,一定要节约,不能大手大脚,给我弟买一辆车……13号,重庆市江北石门派出所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的小偷,令民警惊奇的是,在他的出租屋墙上,赫然发现了小偷的“励志工作计划”,名为《2015年赚一百万目标计划》。(5月18日重庆时报)
小偷励志不是首次出现在新闻中。早在几年前,杭州警方抓获了一名小偷,从他身上发现了不少励志字条,有“坚持目标”、“今年目标25万”、“脸皮厚是永久的财富”、“你必须要有钱回家”。小偷希望能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变得勇敢、能干,偷到更多的钱,实现梦想。小偷励志大抵是喝多了传销培训的鸡汤,折射出大行其道“成功学”害人不浅。
重庆这名励志的小偷,订立的“工作计划”似乎好高骛远,却也”实实在在“。其中有不少看点值得值得细细咀嚼,但最大的看点还是他以后要“建一座希望小学”。小偷要建希望小学,这个“远大”的目标放在最后,想在金盆洗手之时为自己漂一下白,赎一回罪。这是自我救赎的初衷,尽管可能他犯下的罪过,不是建一所希望小学所能救赎的。小偷固然可恶,但其“志”也善。
另一个侧面看,“建希望小学”被列入小偷赎罪的计划项目,提醒人们,一来当下还有建希望小学的诉求,贫困地区孩子的上学问题仍然是一大社会热点;二来有人就是这么干的,实现了赎罪的心理需求。应该说,惯常中捐助建希望小学的公益人士,绝不会一眼就能看出他们中有梁上君子,但很难保证他们中没有梁上君子般挣黑钱的人,或许他们中有的人对社会的亏欠远超入室掠财的小偷。因而,小偷要建希望小学,绝非良心发现,而是社会之耻!
正如办案民警所说,“如果把这样的劲头拿来创业,说不定就成功了。”正义与邪恶就是一步之遥。励志本身不是罪恶,而小偷订立了工作计划与“人生目标”,带给社会的是不安全感。励志确实能够激活一个人的财富欲望,激活一个人的生命能量,但小偷励志的关键词是“偷”,以损害他人的动机与犯罪的手段来实现所谓“个人奋斗”的梦想。他们何不将雄心壮志用在正道上?到底谁给小偷树立了偷盗也是通向成功捷径的榜样呢?
康德说过,道德律是一种最高的善,但人的意志自律关键在于尊重。一个文明的、公平的社会,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环境,不管弱者遭遇到怎样不堪的境况,有过怎样羞耻的过往,都应该享有与其他阶层的人同等的发展机会。应该建立这样一个良性的起跑线,只要遵守社会规则,付出劳动与努力,就会像社会其他成员一样体面、有尊严的生活。即便再穷困潦倒,再有生存压力,也不至于使他们违背心中的道德律想到投机取巧,不择手段,去危害他人、危害社会。
某种意义上看,小偷的励志计划上写着公平的考题,文明社会不是强者当道的社会,不是丛林法则的社会,不是赢家通吃的社会,不是巧取豪夺的社会,不是为富不仁的社会,不是为官贪腐的社会,不是大盗不止的社会,不是逼良为娼的社会。如何构建更加公平的环境,让所有的公民都能在努力与奉献中共享发展的成果,拥有上升的空间,获得人生的精彩,这确实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