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一篇题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质疑莎普爱思广告语疑似虚假宣传,使得消费者相信“眼药水就能够治好白内障”。12月3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莎普爱思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12月5日《新京报》)
如果单就广告本身而论,“莎普爱思”的这则广告用语称得上朗朗上口,加之以卡通人物形象及“魔性神曲”为背景,雅俗共赏,可说取得了不错的传播效果。据说,此广告一出,甚至引发网络上各路段子手、模仿体及恶搞版“应声唱和”,乃至上了某网站的热搜榜。
应该说,在眼下各类广告大多流行说教的情况下,“莎普爱思”的这则广告可谓让人耳目一新。但问题是,作为药品广告,准确地描述其适应症范围及疗效乃是第一要义。就这点来看,网络上传出的质疑之声显然是击中了“要害”。
譬如,白内障含老年性、并发症性、外伤性、代谢性等多种病因,莎普爱思滴眼液仅对早期老年性类型有效。而“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这句广告语,尽管并未直言包治所有白内障,但个中的隐义,给人一种“只要是白内障,皆可使用莎普爱思”的暗示,明显有“暗度陈仓”之嫌。
至于“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以及“有点痛,坚持滴”等用语,就更离谱了。临床实践证实,黑影、重影等是很多眼部疾病共有的症状,而并非白内障独有。要知道,现今眼疾患者多系老年人,并不具备相关医学常识,倘若听信了这句广告语,岂不是会延误病情。
实际上,对滴眼液能否治疗白内障,在医学界大多持否定意见。即便如莎普爱思官方所说,此滴眼液也仅能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而绝非根治。事实上,即便是所谓的“延缓”,效果或非常有限:不少医院眼科接诊的白内障患者中,大多使用过莎普爱思滴眼液,但却并没有因此遏制住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一位眼科博士告诉记者,目前治疗白内障唯一的根治方法是手术,用药物逆转“几乎不可能”。不容讳言,现今恐惧手术的老年白内障患者不少,而在“莎普爱思”这则广告算得上家喻户晓的当下,倘若他们相信用滴眼液能治好眼睛,因而错过最佳手术期,岂不是误人不浅?
不妨如是说,在国家加大药品广告管理力度的情况下,不排除某些药品企业打“擦边球”,以“模糊用语”来暗示其药品的“神奇疗效”。故而,要让所有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除了大力普及医学常识,更要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其以各种“模糊用语”误人。唯愿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都能坚守患者至上的底线,如此,其产品才称得上名副其实的“良心药”和“放心药”。